|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潍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案》等文件规定,现将潍坊市人民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应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5年6月17日及以后出生);应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80年6月17日及以后出生);应聘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5年6月17日及以后出生)。2026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报考初级岗位的,年龄放宽到43周岁及以下(1982年6月17日及以后出生),正高级职称岗位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7.应聘医师岗位人员,需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已完成医师执业注册,执业范围必须与应聘岗位相匹配; 8.应聘医师岗位的应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要求岗位除外); 9.根据《关于转发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的通知》(鲁卫科教字〔2021〕2号)文件精神,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10.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国内外高校毕业生须于2026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材料。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2026年9月30日以前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现役军人,在读的2026年高校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且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的非2026年高校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7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6月17日9:00至6月24日16:00,报名时间截止后提报的报名无效。 2.报名方式:通过医院官网“人才招聘”系统或复制招聘公告报名网址链接进行报名(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 报名网址:https://www.wfphzp.com:60080/zp.html#/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将提交的相关材料按照下列顺序制作成一个PDF文档,在规定时间内上传至报名系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包括: (1)本人签字的《潍坊市人民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须附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纯色背景、面部清晰可辨) (2)身份证(正反面) (3)本科及以上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同时一并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验证报告 (4)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等 (5)职称资格证书(中级及以上职称要求的岗位提供) (6)发表的论文、科研成果和获得的荣誉奖励 (7)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 (8)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须提供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的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9)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现聘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客观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体检时提供。 应聘人员须用有效身份证信息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身份证及信息必须一致。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能够体现招聘岗位的要求。因提交信息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应聘人员的信息、材料不实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审查 初审时间:2026年6月17日11:00-6月25日11:00 查询时间:2026年6月17日11:00-6月25日11: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资格初审工作通过报名系统进行,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核,并及时公布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咨询电话工作时间有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开考比例按照1:3确定,其中,博士研究生岗位和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对通过资格初审考生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l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岗位要求的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取消、核减计划将在招聘单位和潍坊市卫健委网站予以公告。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6年6月17日11:00—6月25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鲁发改价格〔2024〕755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 三、考试 博士研究生岗位和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以面谈交流方式进行,免笔试。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和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以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采取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面谈交流 面谈交流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职业道德和行为表现等方面。为保证新进人员素质,面谈交流设合格分数线70分,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结果在本场面谈交流结束后现场向应聘人员宣布。 面谈交流时间及地点在潍坊市人民医院网站另行通知。 (二)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根据专业不同分设考试科目。主要考察从事岗位的专业知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研究确定。 按照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以核减后为准),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笔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在潍坊市人民医院网站查询。 (三)现场资格审查 进入面谈交流和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按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资格初审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之上,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须按规定缴纳面试费用。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鲁发改价格〔2024〕755号)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70元。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与报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已聘任的予以解聘。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要求和地点在潍坊市人民医院网站另行通知。 (四)面试 根据岗位特点,采取半结构化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为保证新进人员素质,面试设合格分数线70分,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在考点公布。 面试时间及地点在潍坊市人民医院网站另行通知。 (五)总成绩计算与排名 面谈交流和面试结束后,博士研究生岗位和高级专业技术岗位面谈交流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和中级专业技术岗位考生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对面试成绩不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如同一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排名。 四、考察和体检 各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选。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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