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川区妇幼保健院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名。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 1.中医医师1名 (二)要求 1.具有医学类大专及以上学历; 2.需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证书,中级及以上职称、有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3.擅长中医诊断,针灸、推拿等中医适宜技术。 二、报名时间 长期招聘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2.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德才兼备,爱岗敬业,具有奉献精神;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违法违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招聘中被认定有造假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有犯罪记录、吸毒记录、精神病史和传染病史的,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及其他不适宜从事医疗服务的;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应聘人员填写《报名表》,并携带本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资格证、执业证等相关报名材料。 2.报名地址:金川区妇幼保健院三楼办公室(农贸街市场对面) 3.咨询电话:0935--8233853 4.资格审查: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二)面试考核 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考核。具体考核时间、地点、方式以电话通知为准。 (三)体检 按照岗位聘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无递补对象的,取消招聘计划。 (四)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核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确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考核合格的按程序转正。转正后按有关规定购买五险一金,薪酬待遇按照《金川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聘用人员薪酬待遇实施方案(试行)》(金区卫健发〔2024〕169号)执行。 原始标题:【招聘公告】金川区妇幼保健院关于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信息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SEjMiPcwJoMc6RuMooCpDw 特别提示:本站非人事考试官网,非人才招聘网站,发布的所有公告、公示等信息均来源于公开信息,仅供访客查询方便之用,不做任何岗位推荐或就业担保,所有内容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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