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北宫镇辖区内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等辅助性业务的工作力量,依据《丰台区街道(镇)公开招聘协管员暂行办法》,经研究决定,北宫镇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协管员,现将相关招聘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现拟公开招聘城市协管员5人(公益性协管员)。 二、招聘条件 (一)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需满足以下四类其中一项): 1.女性满四十周岁以上、五十周岁以下人员(1986年6月1日之前出生)和男性满五十周岁以上、六十周岁以下人员(1976年6月1日之前出生)(报名时需登记失业满6个月以上); 2.享受“低保”待遇人员; 3.“零就业家庭”人员(现役军人配偶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4.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人员(失业一年以上人员需连续中断缴纳保险费1年以上)。 (二)北京市丰台区户籍人员,法定劳动年龄内且有劳动能力。 (三)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四)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语言表达、公文写作能力,能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并适应艰苦条件工作,满足加班需求。 (六)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退役军人、现役军人配偶、有基层工作经历者优先录用。 (七)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报考。 三、工作职责 协助做好辅助性、事务性等相关工作;完成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需携带填写完整的《北宫镇公开招聘城市协管员报名表》(自行下载)、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本人近期蓝底1寸免冠照片2张。报名时间:2026年6月1至5日9:00—16:30,报名地点:北宫镇政务服务中心。 (二)考试 考试采用现场考试考察的方式,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试工作由北宫镇党群工作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及各实际用人科室负责具体实施。 (三)考察与体检 1.按照应聘岗位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2.考察对象需提供能够胜任工作的北京地区二级甲(含)以上医疗机构的体检合格证明材料原件、无犯罪记录材料及用人科室要求的其他考察材料。体检费用自理,条件不合格或者自动放弃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公示 1.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丰台人社”微信服务号职通丰台栏目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2.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3.在公示阶段,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正式聘用的或应聘人员明确表示放弃聘用出现缺额的,可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依次递补。 五、聘用及管理 (一)按照岗位相关要求签订劳动合同,不服从岗位分配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符合进入公益性条件的,由北京河西水岸劳务服务有限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为3年,续签合同按相关文件执行。合同到期后终止,无经济补偿金。 (三)工资待遇。由北京河西水岸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不享受其他福利待遇。 六、相关提示 1.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从报名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及时关注“丰台人社”微信服务号职通丰台栏目,并保证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因本人未及时查看公告或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以及面试、体检和考察中有作弊行为的,将取消资格。 咨询电话:83887162 丰台区北宫镇人民政府 2026年5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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