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做好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工作,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黔人社发〔2020〕4号)文件要求,中共镇宁自治县委统战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招聘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失业并作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 1.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及以上的失业人员;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 3.持《残疾人证》的残疾失业人员; 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5.失去土地的农民及难以安置的退捕渔民转为城镇常住人口的失业人员; 6.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7.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城镇居民家庭的失业人员; 8.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它就业困难对象。 (二)报名人员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现象; 2.身体健康,适合工作需要; 3.学历及专业(方向)要求: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有较强的敬业和奉献精神,较强的文字功底,能熟练运用相关办公软件办理业务; (三)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刑事处罚并在服刑期间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3.无故拖欠金融机构贷款且被法院强制执行等失信行为,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5月25日至2026年5月27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镇宁自治县便民利民服务中心13楼1333办公室 3.报名人员须携带以下资料: (1)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表(详见附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一寸照片2张; (4)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查实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资格。 4.资格审查:根据岗位要求及报名材料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不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二)面试 参加面试的人员全部采用面谈方式,主要了解履行岗位职责所具备的素质与能力,合格者将电话通知。 (三)体检及录用 面试通过后的应聘者,到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医院进行入职体检,体检费由应聘者自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中共镇宁自治县委统战部将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名单在中共镇宁自治县委统战部公告栏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四、聘用管理及薪酬待遇 经资格审查、体检、公示等环节,我单位将拟聘人员名单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研究同意后,将拟聘人员聘用至相应公益性岗位,并签订聘用协议(1年1签)。聘用后岗位报酬按不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经综合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聘用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是否续签。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如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单位有权予以解除聘用关系。 五、其他事项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本公告解释权归属中共镇宁自治县委统战部办公室。未尽事宜由中共镇宁自治县委统战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51-36222392 中共镇宁自治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2026年5月18日 原始标题:中共镇宁自治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26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简章 原始链接:https://www.gzzn.gov.cn/xw/tzgg/202605/t20260518_90185238.html 特别提示:本站非人事考试官网,非人才招聘网站,发布的所有公告、公示等信息均来源于公开信息,仅供访客查询方便之用,不做任何岗位推荐或就业担保,所有内容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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