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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广州航海学院 广州交通大学(筹)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50人)

2026-5-13 19:51| 发布者: admin| 查看: 0| 评论: 0

摘要:   为落实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汇聚创新资源,激发创新动能,赋能学校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文件规定,广州航海学院广州交通大学(筹)面向国内外引进高层次人才5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为落实“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汇聚创新资源,激发创新动能,赋能学校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文件规定,广州航海学院广州交通大学(筹)面向国内外引进高层次人才5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州航海学院创办于1964年,是以工科为主,经、管、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管市属高水平应用型大学,是华南地区唯一一所独立建制的海事本科院校,同时是全国第14所、华南地区第1所交通强国试点建设高校,被誉为“航海家的摇篮”。

  二、岗位需求

  本次招聘分为学科领军人才和优秀青年博士两类,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其中:

  (一)学科领军人才岗位10人,具体需求详见附件1。

  (二)优秀青年博士岗位40人,具体需求详见附件2。

  本公告招聘的岗位免笔试。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招聘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港澳居民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34号)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报名时,须按规定上传港澳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来往内地通行证等相关材料。

  (八)招聘人员类型为不限。

  2026年毕业生是指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位证书人员]。非2026年毕业的往届生是指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位证书人员]。

  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九)其他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附件2。

  四、禁报情形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因犯罪受刑事处罚的,或者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六)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

  (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报名截止日。

  五、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1.学科领军人才报名时间:2026年度内长期有效;

  2.优秀青年博士报名时间:2026年5月6日至2026年5月31日。

  (二)报名方式

  1.学科领军人才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填写附件5《广州航海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并连同相关支撑佐证材料电子版(如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标志性论文及科研成果等材料的PDF扫描件),一并发送至邮箱rsc@gzmtu.edu.cn。

  邮件请以“学科领军人才+姓名+应聘二级学院(科研机构)+应聘学科专业领域”格式命名。

  2.优秀青年博士报名方式

  实行网络系统实名报考,不接受应聘人员现场报名。应聘人员请登录广州航海学院/广州交通大学(筹)人事招聘系统(http://rsxt.gzmtu.edu.cn/#/app/gzhhxy/epxing_recruit/zpwzx)。

  请仔细阅读招聘系统有关指引,并按要求填报应聘信息、上传身份证明、学历学位等岗位要求的附件材料。

  (三)报名确认

  优秀青年博士应聘人员需在报名结束前进行报名确认(即在报名系统按下“确认报名”键),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者,报名无效。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报名确认后,不能再更改。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因证件不一致或人证不一致(本人身份证号、姓名与报名所填不一致)造成无法参加考核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2.资格审核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应聘人员须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报名提交即视为本人对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作出了承诺。所有应聘信息将在系统留存,资格审核、考察、公示、聘用以及聘用后试用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取消其考核、体检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因个人填报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附件材料不齐导致资格初审不通过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招聘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工作年限、处分影响等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以年龄限32周岁及以下为例,即要求应聘人员在报名首日仍未过33周岁生日,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其他年限要求以此类推。

  4.资格条件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须上传所在党组织开具的距离报名首日不超过3个月的党员证明材料;要求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的,须上传相关证书材料。

  5.专业要求及专业代码参照《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学历证、学位证及其认证材料为准)未列入附件3,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或所学专业为附件3所列的旧专业名称,应聘人员须在系统报名时一并上传用于报考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发证校院盖章的课程成绩单、相近专业课程比对说明等材料(海外学历还须提供权威机构翻译件及翻译机构法人证书),由招聘单位进行相近专业认定。岗位对专业方向有要求的,以学历学位证载明的专业方向为准;学历学位证未载明或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须上传发证院校盖章的专业方向证明。

  6.公务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须征得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的同意,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材料;不能提供的,现场资格复审不通过。确有困难无法在复审时提供的,须提交《承诺书》并在考察前补充提交,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六、资格初审与通讯评审

  (一)资格初审

  用人单位依据应聘人员在招聘报名系统中填报的信息及上传的岗位所需必要条件的佐证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线上),时间为2026年5月6日至2026年5月31日。

  (二)通讯评审

  我单位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通讯评审。通讯评审由学校组织专家对资格初审通过人员的学术水平、业绩成果等进行综合评价,一般在资格初审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通过通讯评审的应聘人员进入考核评价环节。工作人员将以电话、短信或邮件等方式通知通过通讯评审的应聘人员有关考核评价事宜。

  七、考核评价

  (一)第一环节: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和通讯评审的应聘人员须参加资格复审(线下),本人须在指定时间携带有效身份证及岗位条件要求的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具体材料要求详见附件4,资格复审具体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第二环节:专业水平测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参加专业水平测试,测评方式以试讲与答辩方式进行,测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专业水平测试成绩采用百分制,80分为合格分数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该环节成绩仅作为确定面试人选的资格依据,不计入最终考核评价成绩。

  (三)第三环节:面试测评

  每个岗位按专业水平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以1:3的比例(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测评环节名单。

  面试测评成绩为最终考核评价成绩,采用百分制,80分为合格分数线,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八、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根据最终考核评价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教师岗位适用《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体检合格方能录用。体检不合格或自体检通知发出之日起一个月内不能得出体检合格结论的,不予录用,但因怀孕等法定情况不能按时体检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延期体检。

  (二)考察

  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由我单位成立考察组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九、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广州航海学院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学校将组织复查,根据复查结果决定是否录用。公示期满无异议,按学校报到入职通知要求报到、办理入职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接到我单位报到入职通知后,应按通知要求办理入职相关手续,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报到通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书面、短信、微信、QQ等通知方式。

  十、递补规则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最终考核评价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办法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是否递补可由学校根据情况进行决定。

  十一、配套待遇

  (一)编制:符合入编条件的纳入广州市事业单位编制;

  (二)薪酬:学科领军人才有关薪酬及配套待遇“一事一策”,具体可电话咨询或面议;优秀青年博士按广州市事业单位编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协助申请广州市安家费;

  (四)协助办理广州入户、人才公寓、子女入学及成果转化等事宜。

  十二、咨询与监督

  (一)人力资源部咨询电话:020-31801789

  (二)二级学院咨询电话如下表:

  (三)监督电话:020-32082358(纪检监察室)

  (四)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0-32083731

  附件:附件1:广州航海学院广州交通大学(筹)学科领军人才岗位需求表.xls (26.0 KB)

  附件:附件2:广州航海学院+广州交通大学(筹)优秀青年博士岗位需求表.pdf (388 KB)

  附件:附件3: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376 KB)

  附件:附件4:广州航海学院+广州交通大学(筹)高层次人才资格审核材料一览表.doc (126 KB)

  附件:附件5:广州航海学院+广州交通大学(筹)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 (62.0 KB)

  广州航海学院广州交通大学(筹)

  2026年4月30日

  原始标题:广州航海学院广州交通大学(筹)202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信息来源:https://www.gzmtu.edu.cn/info/1019/2055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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