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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秦淮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2026年招聘卫技人员和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6-5-8 18:52| 发布者: admin| 查看: 0| 评论: 0

摘要:   为充实我区卫生人才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南京市秦淮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编内卫技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
  为充实我区卫生人才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南京市秦淮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编内卫技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具体招聘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相关信息在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jqh.gov.cn)和“健康秦淮”微信公众号发布。有关招聘信息的咨询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详见附件《南京市秦淮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5月8日至2008年5月12日之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放宽至43周岁。其他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6.具备《岗位信息表》中岗位要求的招聘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6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根据2020年3月13日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招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6年11月12日前未满3年服务期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6年11月12日前,未满5年服务期的新录用公务员;

  5.其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以及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或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有关要求

  1、资格条件中的“2026年毕业生”,指在2026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6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符合上述条件的2026年毕业生同时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及医师资格证书。

  2024年和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

  2、招聘条件中“专业”的设置参考目录为《江苏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另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院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且毕业院校出具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的书面证明,视为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3、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6年5月31日。

  4、资格条件中有要求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只有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不低于425分。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有英语四级、六级要求的岗位时,可以不提供英语四级、六级的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6、资格条件中的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书是指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合格证书、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具备三证之一即可。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1、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net)。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6年5月8日9:00至5月12日16:00。

  2、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根据其设置的招聘岗位条件,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6年5月8日9:00至5月12日17:00。

  3、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6年5月8日至5月12日9:00-12:00,14:00-17:00(工作日);5月13日9:00-11:00。

  4、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6年5月8日至5月12日09:00-12:00,14:00-18:00(工作日);5月13日9:00-12:00。

  5、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详见《岗位信息表》中相应岗位的“联系电话”。

  已经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在报名时间结束(5月12日16:00)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6、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南京人事考试网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网上缴费确认(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

  缴费确认时间:2026年5月8日9:00至5月13日20:00。

  通过资格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外,不退还报名费。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7、核减(取消)计划

  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对急需用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已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于2026年5月13日14∶00-17∶00,登录南京人事考试网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若补报不成功应聘人员的报名费将通过网上银行退还。

  8、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须于笔试前3日内登录南京人事考试网的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25-83151200。

  9、应聘人员有关要求

  (1)须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书或与普通高校2026年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中专业一致,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考试等资格。

  (2)上传照片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3)报名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考试内容、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具体成绩计算方法详见《岗位信息表》。

  1、卫技人员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具体成绩计算方法详见《岗位信息表》。

  (1)笔试

  本次招聘笔试由南京市秦淮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自行组织。笔试科目详见《岗位信息表》,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及相关要求由笔试组织单位在秦淮区人民政府网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考试。未按准考证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可通过身份证号或准考证号在南京人事考试网查询个人成绩。

  (2)资格复审

  笔试合格线为卷面成绩的60%。在笔试合格者中,按照岗位实际招聘人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由秦淮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通知应聘人员或通过秦淮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http://www.njqh.gov.cn)。考生须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并及时关注相关网站,以便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按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及获奖证书;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国(境)内普通高校2026年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等。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若复审时考生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卫生行业资格准入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取消考生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的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3)面试

  面试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备案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成绩的60%;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成绩的50%。

  (4)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百分制成绩)×40%+面试成绩(百分制成绩)×60%。

  2、高层次人才

  根据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规定,南京市红十字医院本次高层次人才招聘采用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考试方式。

  (1)资格复审

  由招聘单位组织,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参加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通知应聘人员,或通过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资格初审通过者须本人按照通知要求于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含复印件)到南京市红十字医院人事科(地址:南京市秦淮区白下路242号6号楼六楼)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完毕后返还原件,复印件留存。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应聘人员请在通过资格初审后,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无法联系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2)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面试名单将在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秦淮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备案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内容主要包括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业务能力、综合素质等。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面试的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高层次人才如总成绩相同,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由秦淮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和招聘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中组部、国家卫健委对有关项目检查标准已经调整的,按新标准执行。

  (四)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考试成绩、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政府网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拟聘用人员与市、区所属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因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将有关情况按人事管理权限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四、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咨询和监督

  (一)招聘咨询电话

  南京市秦淮区卫生健康委员会:025-87753707或87753708

  (二)招聘监督电话

  南京市秦淮区卫生健康委员会:025-87753639

  本公告由南京市秦淮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秦淮区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和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xlsx (19.8 KB)

  南京市秦淮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4月30日

  原始标题:南京市秦淮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和高层次人才公告

  原始链接:http://www.njqh.gov.cn/qhqrmzf/202604/t20260430_58336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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