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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宁津县第一中学招聘教师公告

2026-5-8 18:52| 发布者: admin| 查看: 0| 评论: 0

摘要: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教师队伍,满足教育教学的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文件要求,2026年宁津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 ...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教师队伍,满足教育教学的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文件要求,2026年宁津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5年5月以后出生),2026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报考的,放宽到43周岁以下(1982年5月以后出生);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报名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所报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且2026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学位证书应于2026年7月31日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可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其他应聘人员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均须于2026年5月11日前取得。对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6年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于2026年9月30日以前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级(含)以上处分的;

  4.在校期间有学术造假不良行为的;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7.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等;

  8.与所报岗位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回避情形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1.宁津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含试用期人员、备案制人员),一律不得应聘。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http://www.sdningjin.gov.cn/(宁津县人民政府网)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5月11日9:00-5月15日16:00

  查询时间:2026年5月11日11:00-5月16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考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部门和岗位,报名人员在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6年5月15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初审

  初审时间:2026年5月11日11:00-5月16日16:00

  宁津县教育和体育局指派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资格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时间截止后,考生将无法修改报名信息,请应聘人员尽早报名并及时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有疑问请主动联系招聘单位。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公告》,填写、报送的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鉴于设置专业要求时,招聘单位参考的专业目录未能完全涵盖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报名人员及时查阅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如报名人员所学专业不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且认为所学专业为岗位专业条件设置的近似专业,可向招聘单位提供相应的主干学习课程等证明材料。招聘单位根据岗位工作需要,认定是否属于近似专业。

  3、网上缴费时间:2026年5月11日11:00-5月17日16:00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津县政府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26年宁津县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宁津县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

  报名结束后,本科岗位对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招聘职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研究生岗位不设开考比例。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宁津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

  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每科5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请于2026年5月15日16:00前将减免材料的电子版(对材料进行拍照或扫描即可)发送至邮箱njyzbgs@dz.shandong.cn,邮件以“姓名+身份证号+减免考务费”命名,邮件发送后并立即拨打电话0534-7076707进行确认。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逾期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2)本人身份证及联系电话。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和高中学科专业知识三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10%、20%、70%。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的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和笔试成绩确定。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26年5月23日上午9:00—11:00。

  请考生2026年5月21日9:00——5月23日9:00登录宁津县政府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如有变化,另行公告),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资格复审

  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

  各招聘岗位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由宁津县教育和体育局对照岗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负责对资格审查进行指导监督。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宁津县教育和体育局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026年宁津县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宁津县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2026年宁津县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的,提交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4.《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后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6.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尚未认证的,提交于2026年9月30日以前能够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

  7.2026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8.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书面申请并经招聘单位同意的,可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交),未如期提交,视为放弃。

  面试审查时间及地点,网站另行公告。

  宁津县教育和体育局对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同时审查应聘人员的回避情况,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如发生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经资格复审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三)面试

  教师岗位面试采用试讲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教师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思想和专业知识等方面。面试划定最低合格线,考生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参加面试的考生每人缴纳考务费70元。

  面试具体要求和安排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的确定

  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面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

  (一)考察

  考察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考察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还要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二)体检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未经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

  体检时处于妊娠期的,应提前提出暂缓体检申请。申请暂缓时限不得超过一年,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暂缓者体检及之后的环节均不进行,须体检合格后再行安排,参加工作时间以实际聘用时间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聘用

  考察和体检均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宁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宁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新聘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最低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

  六、纪律与监督

  要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严格按程序进行,招聘信息将及时在宁津县政府网发布,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规定以及被实名举报查实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七、其他

  (一)有关招聘事项信息通过宁津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dningjin.gov.cn/)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以免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自行负责。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报考咨询电话:0534-7076707

  附件:单位同意应聘证明信.doc (18.0 KB)

  附件:宁津县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doc (12.5 KB)

  附件:2026年宁津县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 (13.5 KB)

  宁津县教育和体育局

  宁津县第一中学

  2026年5月7日

  原始标题:

  2026年宁津县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原始链接:http://www.sdningjin.gov.cn/n50593881/n50593903/n50593937/c100052946/conten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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