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工作需要,本溪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 岗位名称:流动人员档案服务窗口工作人员 工作内容:流动人员档案管理、劳动人事代理服务等 工作要求:具备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基础办公软件操作能力,亲和力强,身体健康,责任心强。 工作地点:本溪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消防劳动大厦) 二、招聘范围与条件 1.招聘对象必须是通过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就业困难人员,即可报名: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登记失业人员中距法定退休年龄五年以内人员 (3)残疾人 (4)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 (5)单亲抚养未成年者 (6)随军后无工作的现役军人配偶 (7)烈属 (8)享受定期定量抚恤和生活补助的优抚对象 (9)连续失业1年以上且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介绍的与其健康状况、劳动能力等相适应工作累计3次以上仍未能就业的人员 2.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备岗位所需的劳动能力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3)自愿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服从单位管理和安排。 三、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1.报名时间:2026年4月13日至5月29日(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招满即止。 2.报名地址:本溪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二楼25号窗口 3.咨询电话:47133179 4.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一寸免冠照片1张 (3)符合就业困难对象相关其他证明材料 个人所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真实有效,由工作人员进行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将取消面试资格。 四、招聘办法 现场报名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根据面试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体检合格且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五、人员管理和待遇 1.用工性质为公益性岗位人员,按照《辽宁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辽财社规〔2024〕8号)进行日常管理; 2.录用人员须接受用人单位的日常管理; 3.月工资按公益岗位工资标准执行,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4.按照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本溪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2026年4月13日 原始标题:本溪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信息来源:https://rsj.benxi.gov.cn/xwzx/gsgg/content_660481 特别提示:本站非人事考试官网,非人才招聘网站,发布的所有公告、公示等信息均来源于公开信息,仅供访客查询方便之用,不做任何岗位推荐或就业担保,所有内容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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