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校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有关事宜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岗位:实验动物中心动物饲养员。 招聘名额:2人。 二、招聘要求 (一)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思想品德,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服从工作安排。 (二)无动物过敏史;能适应密闭环境工作;能适应倒班、节假日轮岗,值夜班;吃苦耐劳,可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具备团队协作意识。 (三)具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高压灭菌器)或实验动物饲养经验者优先(实验用大鼠、小鼠)。 (四)如未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高压灭菌器)的人员,入职后1年内需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高压灭菌器),逾期未取得资格证书者,将解除聘用关系。 (五)年龄不高于55周岁。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包括个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测评、体检、公示等环节。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电子邮箱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常年接收报名,岗位聘满即止。 报名要求:报名者填写《河北中医药大学外聘人员报名表》,并将本人身份证等资料的扫描件以“姓名”命名,发至邮箱:LiuHan336@163.com。 2.资格审查。用人单位依据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由用人单位通知报考人员。 (二)考试测评、体检 用人单位成立招聘工作小组,对资格审核合格人员进行考试测评。考试测评时间、地点、方式由用人单位确定并通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接到考试测评通知的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考试测评。未按照规定时间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经考试测评、体检合格的人员需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有无犯罪记录证明,以上各项均达到要求者确定为拟聘人员。 (三)公示、聘用 用人单位将拟聘人选报人事处,由人事处在河北中医药大学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研究决定,并办理聘用手续。 四、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及待遇 工作地点:河北中医药大学杏苑校区(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杏苑路3号),实验动物中心。 工作内容:动物饲养、环境保洁、物品灭菌等。 工作时间:实行24小时倒班工作制。 工资待遇及社会保险:按照河北中医药大学相关文件要求,根据岗位执行相应的工资标准,社会保险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应规定缴纳。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311-8991291618034592253 2026年4月13日 附件:河北中医药大学外聘人员报名表.doc (46.0 KB) 原始标题:河北中医药大学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公告 原始链接:https://www.hebcm.edu.cn/col/1463645465534/2026/04/13/1776044651046.html 特别提示:本站非人事考试官网,非人才招聘网站,发布的所有公告、公示等信息均来源于公开信息,仅供访客查询方便之用,不做任何岗位推荐或就业担保,所有内容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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