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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重庆市长寿区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43人)

2026-5-3 20:17| 发布者: admin| 查看: 0| 评论: 0

摘要: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重庆市长寿区决定开展2026年度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重庆市长寿区决定开展2026年度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遴选单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3名,具体岗位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遴选范围和对象

  (一)报名人员范围

  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公务员或参公人员(不含工勤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二)报名人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试用期按规定参加考核不定等次的除外)。

  3.具备该岗位所需的国家规定的职业(执业)资格条件。

  4.具有遴选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身体素质及其他条件。

  5.现聘在与遴选岗位相当层次的岗位等级以上或符合转岗条件。

  6.报名前已满规定的最低服务期或与原单位约定的最低服务期或符合所在区县(自治县)人员调出的有关规定,当地有权管理单位同意办理调动手续。

  (三)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遴选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与遴选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

  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机关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含选调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处于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明确的最低服务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费培养、定向到基层机构就业但未满国家规定或单位约定服务期的公费师范(医学)生;参加重庆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进入拟录(聘)用公示环节的人员。

  (四)工作经历

  本公告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及最低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教师岗位为2026年8月,其他岗位为2026年4月。比如:2025年5月至2026年4月的连续工作经历,视为工作经历满1年(即12个月),以此类推。部分岗位要求具有相应专门岗位相应年限工作经历的,考生须同时符合,同类工作经历间断年限可累计计算。

  (五)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30日,如“38周岁以下”,指未满39周岁,即1987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六)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名人员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凭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须在网上报名时取得符合遴选条件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

  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毕业证书(参考学位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不含辅修专业、辅修学位或双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照本公告附件2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及该目录《说明》的有关规则进行审查。

  专业名称与专业目录中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七)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8周岁以下,均含38周岁;2年以上工作经历,含工作经历满2年;职员9级以上或以下,均含职员9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计算。本公告要求的各类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应在报名时取得。

  各级机关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也可报考,但在办理调动手续前本人须书面申明放弃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身份,自愿调整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报名程序

  (一)岗位查询

  公开遴选岗位、指标、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岗位表》。遴选岗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考《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报名人员如对遴选岗位中的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有疑问的,可电话咨询。

  特别提醒:凡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完全一致的可直接报名。若名称不一致的(含相近相似的专业),但报名人员认为所学专业符合报考岗位要求,须由报名人员向遴选单位提供学校盖章的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报遴选单位进行相近相似专业审核认定后,并经长寿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后,方能在网上提交报名申请。国(境)外学历学位,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定后,与岗位要求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二)提交报考申请

  本次遴选实行网上报名,报名人员报名时应按照网页提示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完整、真实、准确,对伪造、冒用有关证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对照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报考资格条件,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考。报名时间为:2026年5月6日9:00至2026年5月10日9:00。

  具体步骤如下:

  1.登录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cqcs.gov.cn)首页“人事考试”栏,点击“重庆市长寿区事业单位2026年度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按照规定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20K及以下),并完善个人基本信息。

  2.上传身份证和毕业证(学位证)。

  3.上传《重庆市长寿区事业单位2026年度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报名推荐表》上传前,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垂直管理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4.根据遴选岗位要求上传相应的佐证材料,如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教师岗位工作经历证明材料需含现任教学段、学科等内容)、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佐证材料、执业资格证、职称证、教师资格证、现聘岗位等级及岗位要求的任职文件、现场赛课获奖等佐证材料。

  5.根据相关要求选择填报岗位。每名报名人员限报1个遴选岗位,多报无效。

  6.完成上述步骤后,进行岗位提交。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三)报名资格初审

  招聘方负责对照考生提交的报考条件及其佐证材料开展资格初审。报名资格审核贯穿遴选全过程,资格初审通过并非等同于考生完全符合遴选要求,因考生虚报、瞒报、漏报个人具体情况或存在其他不符合遴选条件情形的,将导致资格复审不通过、考察不合格或取消进入有关遴选环节资格等后果。

  (四)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名人员可于报名1个工作日之后,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初审结果。网上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以在2026年5月10日18:00前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等报考信息。报名人员只进行网上填报、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报名推荐表》、毕业证(学位证)及遴选岗位要求的其他佐证材料,相关单位将不予资格初审。

  报名期间,资格初审结果为“不合格”的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结果为“退回补充资料”的报名人员,应根据相关单位要求补充完善相关资料,并重新选择原岗位报名。

  (五)网上缴费

  报名人员审核通过后,须在2026年5月11日12:00前登录报名系统缴费确认参考(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50元/科/人收取)。网上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报名人员网上缴费后,要及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核实缴费是否成功。网上报名后未缴费成功的,不能参加考试考核。

  (六)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遴选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遴选名额,遴选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遴选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医疗卫生岗位的,经长寿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部门商遴选单位主管部门确定是否继续进行遴选。

  除医疗卫生岗位外,其余遴选岗位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的遴选岗位,由长寿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根据事业单位管理权限征得本人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

  因遴选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考试的报名人员,退还其考务费。

  各遴选岗位的报名人数、最终缴费人数等相关事宜将在报名结束后4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官网首页“人事考试”栏及时公布,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

  (七)打印准考证

  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并缴纳考务费的报名人员,须在2026年5月14日9:00至5月17日9: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达准考证指定考点参加考试。因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名人员自负。

  五、考试考核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分值为100分。

  1.笔试科目

  报考卫生岗位的笔试科目为《医学综合基础知识》,重点考察生理学、解剖学、卫生法律法规、医学伦理道德、医学心理、法律、时政常识等。

  报考教师岗位的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基础知识》,重点考察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基础理论、教育心理学基础、教师职业素养、法律、时政常识等。

  报考其他岗位的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重点考察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

  以上笔试科目均不提供考试复习资料。

  2.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暂定为2026年5月17日(星期日)。《医学综合基础知识》和《教育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时间为90分钟,《综合知识测试》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考试注意事项见准考证。

  3.笔试后进入面试规则

  (1)按照面试人选与遴选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2)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遴选名额,遴选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遴选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的医疗卫生遴选岗位,由长寿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商遴选单位主管部门确定是否继续进行遴选。

  4.笔试成绩等事项公布

  笔试成绩、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面试资格复审通知等相关信息,笔试结束后7日内在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网站首页“人事考试”栏进行公布,请报名人员自行查询。

  (二)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长寿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遴选单位主管部门现场确认报名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

  1.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详见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网站首页“人事考试”栏公布笔试成绩等事项内容,请报名人员自行查询。

  现场资格复审地点:长寿区人力资源培训考评中心(长寿区桃花文苑西路2号区委党校综合楼2楼)。

  2.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详见附件4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者,发放《面试准考证》,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自动弃权等原因的,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次数由长寿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遴选单位主管部门研究确定。若递补人选笔试总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

  若递补进行后,后续环节竞争比例仍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遴选名额,遴选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遴选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的医疗卫生遴选岗位,由长寿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商遴选单位主管部门确定是否继续进行遴选。

  (三)面试

  面试由长寿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准考证》,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到或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遴选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讲课的方式进行,讲课内容为报考岗位的相关专业知识,分值为100分,讲课时间不少于10分钟。

  其他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分值为100分,时间不少于10分钟。

  面试当天,因报名人员弃考、迟到等原因导致面试竞争比例有所降低的,面试正常举行。

  对面试实际竞争比例未达到2:1的岗位,报名人员任一项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遴选程序。

  (四)总成绩计算规则

  1.其他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教师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面试结束后,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处张贴公布,并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网站首页“人事考试”栏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在面试结束后及时开展。体检人选按照拟遴选岗位名额,根据同一单位同一岗位报名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符合岗位遴选条件的学历层次、职称、结构化面试、讲课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体检人选。如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长寿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遴选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区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遴选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遴选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长寿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拟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由主管部门会同遴选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和《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组织开展,由2名以上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实绩、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

  考察组应查阅考生的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登记、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在编在岗、工作经历及最低服务期、是否符合回避规定等情况,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重点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岗位的匹配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考察时,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同事、纪检监察机构等的意见。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考察组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考察对象身份以及其他需要核实或查询的情况(如“三龄两历一身份”、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并将有关材料作为考察结论的重要附件。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

  教师岗凡查实拟聘人员违背《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重庆市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的,考察不合格;凡查实拟聘人员有违背公序良俗情况的,考察不合格。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考察人选应积极配合考察,对拒不配合的,可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遴选全过程,凡查实报名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或遴选资格。

  考察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

  考察完成后,考察组作出书面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意见,报遴选单位主管部门党委(党组)审核同意后,按干部管理权限送长寿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通知被考察人员。

  若有报名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长寿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遴选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后确定。确需递补的,按该岗位报名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按确定体检人选规则确定递补人选。

  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该岗位不再递补。

  七、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等信息在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总成绩以及岗位遴选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完善人事关系。其中,公务员、参公人员报考即代表自愿根据遴选岗位编制性质重新确定编制身份。

  报名人员确定为拟调人选后,应在6个月内(以拟聘公示结束之日起算)办结调入手续(怀孕情况除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结调入手续的终止遴选程序并取消本次遴选资格。

  报名人员其岗位聘用,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相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转聘必须在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相应等级岗位无空缺的,应视岗位空缺情况逐级低聘,严禁超岗聘用)。

  本次遴选设置最低服务年限。最低服务期按照《岗位一览表》(附件1)执行。未满服务期的,不得报考或调动到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按《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3〕72号)以及《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发现报名人员档案材料或信息存疑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遴选流程或聘用。经核实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取消遴选资格。

  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表彰奖励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遴选方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信息共享机制,同时通报有关单位。考生涉及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处理。

  十、其他

  1.本公告由中共重庆市长寿区委组织部、重庆市长寿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2.相关咨询服务电话:报考条件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工作日时间(9:00—12:00,14:00—18:00)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23-40661828(党群事业序号1-3)、023-40661621(政府事业序号4-43)

  考试考务咨询电话:023-40469077

附件:附件4: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清单.doc (19.0 KB)

附件:附件2: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xlsx (153 KB)

附件:附件3:重庆市长寿区事业单位2026年度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doc (51.0 KB)

附件:附件1:重庆市长寿区事业单位2026年度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xls (52.5 KB)

  原始标题:重庆市长寿区事业单位2026年度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信息来源:https://www.cqcs.gov.cn/bm/qrlsbj_75255/zwgk_73772/zfxxgkml_bm2/rsks_rlsbj/202604/t20260417_156191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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