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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长春工业大学招聘青年博士人才公告(1号)(129人)

2026-5-3 19:40| 发布者: admin| 查看: 0| 评论: 0

摘要: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 ...
本招聘公告由吉林事业单位招聘网www.sydw.cc整理发布!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精神,长春工业大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青年博士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公告共招聘青年博士人才129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26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长春工业大学公开招聘青年博士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1号)》(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2026年12月31日前获得岗位相应毕业证及学位证;

  7.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0年4月20日至2008年4月20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4月20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其专业技术资格需要符合招聘单位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系列。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参加服务基层项目以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均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考生登录https://hrzp.ccut.edu.cn/zp.html#/(请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系统在报名期间开通),注册账号登录后查看本次公告详情,选择相应招聘岗位报名。

  (二)报名时间

  辅导员岗位报名时间为:2026年4月27日08:30至5月22日16:00止,集中报名,定期组织面试考核。

  其他岗位报名时间为:2026年4月27日08:30至12月31日16:00止,随时报名,及时组织面试考核,招聘计划录满为止。

  (三)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上传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本硕博各阶段毕业证和学位证;

  (3)招聘岗位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预备党员)的,需提交所在党组织开具的中共党员(预备党员)证明材料;

  (4)招聘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以及与工作经历时间段相对应的本人养老保险缴费明细、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等材料;

  (5)招聘岗位要求具有高级职称的提供职称证;

  (6)招聘岗位要求提供其他材料的,按岗位要求提供。

  2.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考生网上填写信息后,上传近6个月内的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上传照片前,请将照片处理成宽140×高170像素,jpg格式,不大于100k)。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考生因错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岗位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用户名及密码是报考人员查询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其中,在读2026年12月31日前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考生,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上传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硕博连读者需提供硕博连读证明或学信网学历认证证明。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网上资格审查。

  辅导员岗位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5月6日08:30至5月29日16:00。

  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5月6日08:30至12月31日16:00。

  1.由长春工业大学成立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报考人员网上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及时登录https://hrzp.ccut.edu.cn/zp.html#/,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

  2.审查截止后。未改报、虽然改报但审查不合格、因时间原因不能完成审查的,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进行报名受理。

  3.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等待资格复审的邮件通知。资格审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考生,请在2个工作日内及时与招聘单位资格审查人员主动联系,因未主动联系影响考生应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4.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方面问题,由长春工业大学资格审查小组负责解释。考生对资格审查有关问题需要咨询的,请通过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报名咨询电话联系。

  (五)开考比例

  本次公告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六)相关事项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点为2026年4月份,即到2026年4月份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全日制在读期间不能视为工作经历进行累计计算)。其中,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四、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考核采用网络、现场等形式由我校组织实施。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和采取的考核方式待报名结束后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另行通知。

  考核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考核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考核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复审时间以邮件形式另行通知)。资格条件复审时,考核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未颁发学历学位证的,持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岗位需求的其他材料原件。经复审发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考核人选资格。

  本次招聘采取校院两级考核的方式,学校将资格复审通过人选推荐给各招聘单位,招聘单位随时开展教科研水平能力考核,学校不定期组织综合考核,每轮均实行淘汰制。

  本公告报名人数超过一个工作日考核人数最大值时,视情况对报考考生进行两轮考核或加试等方式确定最终考核资格人选,进行两轮考核或加试的岗位,最终考核资格人选依据招聘计划按首轮每组考核或加试成绩1:5确定。取得考核资格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参加最终考核,其首轮考核或加试成绩不作为总成绩计算权重,考生成绩以最终考核成绩为准。

  对无人报名的岗位或计划未招满的岗位,学校及时公布剩余计划,对剩余计划,学校可以调整或重新设置招聘岗位条件。剩余计划和调整后的岗位条件及报名时间、方式由学校确定,请考生及时关注长春工业大学官方网站。考试成绩在长春工业大学网站进行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考核结束后,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且受到县级党委政府及以上层次表彰或市(州)级及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奖励的人员优先等〕;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采取考核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我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长春工业大学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一)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根据招聘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

  (三)2026年毕业生报考人员,办理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2027年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不办理聘用手续(其中毕业证、学位证等有一个日期为2026年的,可视为2026年毕业生)。

  八、注意事项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证件审核、考核、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长春工业大学(http://www.ccut.edu.cn)为本次公告(含补充公告)的发布网站。本公告中长春工业大学的官方网站为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网站,有关招聘事项及各种通知等信息,均通过工作网站等渠道进行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报名、政策咨询、监督举报电话详见附件1中“联系方式”一栏。

  联系方式:

  (一)招聘单位电话:

  长春工业大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0431-85716281

  (二)主管部门电话:

  吉林省教育厅人事处0431—89968301

  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长春工业大学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附件:附件1:2026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长春工业大学公开招聘青年博士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1号).xlsx (26.0 KB)

  长春工业大学

  2026年4月20日

  原始标题:2026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长春工业大学公开招聘青年博士人才公告(1号)

  信息来源:https://www.ccut.edu.cn/info/1133/644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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