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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安徽省体育局直属训练单位招聘运动员公告(78人)

2026-6-18 17:24| 发布者: admin| 查看: 9| 评论: 0|来自: 事业单位招聘网

摘要: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优秀运动队建设,促进我省竞技体育可持续发展,根据省优秀运动队项目设置和队伍现状,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印发〈运动员聘用暂行办法〉的通知》(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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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优秀运动队建设,促进我省竞技体育可持续发展,根据省优秀运动队项目设置和队伍现状,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印发〈运动员聘用暂行办法〉的通知》(体人〔2007〕412号)、《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经研究决定,拟公开招聘78名运动员充实到省优秀运动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标准,科学选材;

  (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规范程序,严肃纪律。

  二、招聘工作机构

  招聘工作在省体育局党组领导下进行,由省体育局人事处、竞技体育处、各训练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运动员招聘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省纪委监委驻省文化和旅游厅纪检监察组负责全程监督。

  三、招聘运动员范围和条件

  经省委编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本次拟公开招聘运动员78名。招聘对象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体育事业;

  2.具备良好品行和体育道德,遵纪守法;

  3.符合各项目招聘条件;

  4.适应拟任职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和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6月26日前)

  应聘人员应完整填写《运动员招聘报名表》(附件2),并附相关报名材料,于6月26日前送达各训练单位人事部门。报名材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符合招聘条件的证明材料,以及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1张。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二)资格审查(6月30日前)

  各训练单位负责资格初审,汇总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信息并填写《运动员招聘情况汇总表》,于6月30日前报省体育局人事处、竞技体育处。省体育局人事处、竞技体育处负责资格复审。

  招聘岗位不设最低开考人数比例,省体育局将按符合条件的实际人数组织选拔。

  (三)文化测试(7月10日前)

  省体育局有关处室和各训练单位,按照《招聘运动员工作文化测试方案》(附件4),组织文化水平测试。文化水平测试结果仅作为参考,不计入总成绩、不对外公布。

  (四)专项测试(7月20日前)

  组织由省体育局有关处室、省体育科学技术研究所、招聘单位和专家参加的测试组,按照《招聘运动员工作专项测试方案》(附件5),结合各运动项目特点,对运动员进行专项、体能、机能等测试。

  省体育科学技术研究所按照各项目选材评价指标权重对参加统一测试的运动员进行综合评定并排序,评估因素包括:个人或所在团队比赛成绩;技术特点;体能素质;近期成绩提升速度;发展潜力以及部分项目所要求的身体形态特征等。

  获得全国最高水平比赛前八名以上成绩的运动员,免予专项测试。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专业测试情况,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参加专业测试人员,按综合评定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免予专项测试人员较参加专项测试人员优先。免予专项测试人员中,不同等级赛事获得名次的,以赛事等级从高到低作为确定人选依据;同等级别不同赛事获得不同名次的,以所获名次排序从前到后作为确定人选依据;同等级别获得相同名次的,以赛事实际成绩从高到低作为确定人选依据。

  (五)体检考察(7月31日前)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各训练单位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跆拳道、散打、拳击运动员体检需增加脑电图项目。体检费用自理。

  考察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的用人导向。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专业能力、运动成绩、遵纪守法以及试训期间表现等情况。在考察中,发现考察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将其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各级各类比赛中弄虚作假、违反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相关规定的人员;

  3.不适宜作为运动员的其他情形。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六)审核公示

  省体育局确定拟聘运动员名单,在省体育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备案手续。

  (七)签订聘用合同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运动员聘用暂行办法〉的通知》(体人〔2007〕412号)规定,各训练单位与招聘运动员签订《安徽省优秀运动员聘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相关规定。聘用未满16周岁的运动员,需征得其法定监护人同意。

  五、本方案未尽事宜,由省体育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附件:1.安徽省体育局直属训练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运动员岗位条件表

   2.运动员招聘报名表

   3.运动员招聘情况汇总表

   4.运动员招聘工作文化测试方案

          5.运动员招聘工作专项测试方案

     附件:安徽省体育局直属训练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运动员公告附件.wps (152 KB)

  安徽省体育局

  202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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