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聘公告由事业单位招聘网 www.sydw.cc 整理发布!更多事业单位招聘信息,请关注事业单位招聘网微信公众号:天天成公 ID:gzzp2012 每天更新最新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信息!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休宁县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平公正原则、坚持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五)具体岗位报名条件详见岗位需求表(附件1); (六)“年龄条件”中“28周岁以下”为“1995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编外聘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7人(岗位需求详见附件1)。 四、招聘方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主要是考察应聘人员对专业基础知识掌握能力、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医德医风、语言表达及医学相关知识。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于2024年4月30日起在休宁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uning.gov.cn)、休宁县人民医院微医院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需登录休宁县人民政府网下载并填写《休宁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报名审核表》,报名地点为休宁县人民医院门诊部四楼人事科(地址:休宁县海阳镇玉宁街文昌坊19号)。报名人员请携带填好的《报名表》和以下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1张,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等。 2.电子邮件报名。A.电子版《报名表》一份(附件2);B.电子版一寸免冠近照一张;C.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未毕业的提供学生证或就业推荐表)等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扫描成一个PDF文件;以上A.B.C三项材料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以姓名+报考岗位命名。通过电子邮件直接发送至指定邮箱(280968991@qq.com)。邮件发送后,若未收到回复,须电话联系报名联系人确认报名是否成功。报名联系人:胡老师(固定电话:0559-7516939;手机号码:13855916306)。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6日至5月11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逾期不再补报。 (三)专业测试 1.面试形式:现场结构化面试。面试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能力及个人仪表仪态、语言表达、心理素质、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方面。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第二位四舍五入。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如果报考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设最低分数线,最低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达到最低分数线,即进入下一个环节;达不到最低分数线,则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资格。如果报考人数超过招聘岗位数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考试结果将在休宁县人民医院微医院公众号上予以公示。 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以招聘岗位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招聘资格的,在同一岗位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若考生面试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2.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人选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在同岗位专业测试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由休宁县人民医院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规程执行。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 六、公示 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休宁县人民医院微医院公众号公示7天。 七、聘后管理 休宁县人民医院对公示期后无异议的应聘人员将上报县卫健委备案后予以聘用,签订劳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办理相关手续。 八、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公开招聘全过程在县卫生健康委及有关部门监督指导下进行,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相关纪律的工作人员按国家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 休宁县卫生健康委:0559-7514990; 休宁县人民医院纪委:0559-7516963. 咨询电话:休宁县人民医院人事科:0559-7516939 联系人:胡老师 附件: 附件1:2024年休宁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xls 附件2:休宁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审核表.doc 休宁县人民医院 2024年4月30日 原标题:休宁县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xiuning.gov.cn/xwzx/gsgg/9239362.html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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