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优化村干部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区公开选聘村级后备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公正公开、择优录用。 二、选聘计划 结合村干部配备情况,计划选聘28名专职在村工作的后备干部(岗位计划表见附件)。 三、选聘条件 (一)一般应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对党忠诚老实,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户籍在田家庵区或居住在田家庵区的(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4日至2003年8月4日期间出生),其中,区选聘扶贫专干年龄可放宽至37周岁以下(1983年8月4日至2003年8月4日期间出生); 4.全日制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其中,退役军人、区选聘扶贫专干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 5.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各类办公软件; 6.有志服务“三农”,具有较强的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能力、带领群众致富能力; 7.能够安心在村开展工作,身体健康,乐于奉献,吃苦耐劳,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备正常履职能力; 8.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和调处农村问题矛盾的能力,办事公道,热心农村公益事业,群众公认程度较高; 9.在报考选聘的前提下,服从全区统一调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到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或开除过公职的; 2.存在涉黑涉恶涉非法宗教情形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 4.受党纪、政务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 5.道德素质不高,群众普遍反映不好的,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尚未撤销的; 6.煽动组织群众非正常上访、闹事、扰乱公共秩序,造成群体性事件的; 7.长期外出,不能全脱产参与村级工作,难以履行工作职责的,不具备正常履职身体条件的; 8.存在中央及省市区有关规定不能或不宜作为村干部情形的; 9.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10.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选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选聘公告通过淮舜先锋网、淮舜先锋微信公众号向全区统一发布。选聘过程中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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