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招聘公告由事业单位招聘网www.sydw.cc整理发布!请关注微信公众号"事业单位招聘网" ID:sydwcc 天天更各省市县最新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信息! 事业单位招聘网www.sydw.cc2020年01月21日讯:根据工作需要,我区2020年部分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决定面向全市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精准科学选人用人的原则。 (三)坚持密切配合、分工负责的原则。 二、选调计划 计划选调工作人员31名(机关公务员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3名),详见职位表。 三、选调范围 (一)区人民法院职位:全市范围内,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二)其他事业单位职位:全市范围内,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公务员、参公单位人员也可以报考。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不能报考。 四、选调对象条件 (一)选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作风正派,清正廉洁。 2.具有机关(参公事业)或事业单位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0年2月3日)。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4.年龄“35周岁以下”为“1984年2月3日以后出生”;年龄“40周岁以下”为“1979年2月3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 5.学历资格条件见各职位具体要求; 6.报考区人民法院职位的,还需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已进行公务员登记。 7.身体健康。 8.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按照制定选调计划、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调动等步骤进行。 (一)信息发布 本次选调的有关信息通过中国谯城网(www.bzqc.gov.cn)上发布,其他有关信息将陆续在中国谯城网网站上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络报名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0年2月3日9:00至2020年2月7日17:3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中国谯城网进行报名,选调人员须阅知并签署“诚信承诺”,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亳州市谯城区2020年部分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在编在岗工作经历证明和同意报考证明,同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x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由选调单位进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 2.报名确认 报名确认截止后,报考确认人数与职位选调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2:1,方可开考。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经区人社局核准,相应核减该职位选调计划数。 选调人员于报名后至2020年2月9日16:00前登录中国谯城网查询是否通过了报考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审查的,可在2月9日16:00前改报其他职位。 3.准考证打印 2020年2月13日至2020年2月14日从中国谯城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科目 区人民法院职位:《法律基础知识》,主要内容为法学基础理论、基本法律知识等。满分为100分; 其他职位:职位2:《教育基础知识》,主要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等。满分为100分;职位3-职位11:《公文写作能力测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调查研究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文字综合能力等。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0年2月15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设在区政府所在地,详见笔试准考证。考试时须凭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进入考场。 3.笔试成绩 为确保选调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体检考察资格。 (四)面试 区委党校(职位2)选调人员按照笔试成绩1:3的比例 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无生上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其他职位不面试。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选调职位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5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区委党校(职位2)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为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后的成绩,最终成绩将在中国谯城网公布。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人选按选调职位计划数,区委党校(职位2)依笔试、面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试最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面试环节第一个测评要素得分高低排序)。 其他职位在同职位笔试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最终拟选调人员由用人单位综合评定后确定)。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组织体检时,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合格的,方可列为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选调单位组织实施,根据拟选调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选调人员 |
|公单招(事业单位招聘网)
( 粤ICP备15060159号 )
GMT+8, 2026-9-16 01:54 , Processed in 0.070146 second(s), 19 queries , Gzip 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