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板桥街道学前教育发展需要,为确保幼儿园正常开展教学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学龄前教育有关辅助人员,结合实际,特此公告。
一、组织领导 宣威市板桥街道中心学校负责宣威市板桥街道2026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学龄前教育有关辅助人员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督促指导,下设办公室,负责招聘具体事务。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择优聘用。 三、招聘计划 本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学龄前教育有关辅助人员3名。其中,教学辅助人员2人,食堂工人1人。本次招聘公告通过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s://xw.gov.cn/)进行公告,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教学辅助岗位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3)具有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 (4)招聘专业要求为学前教育或幼儿教育、音乐、体育、美术、舞蹈专业; (5)持有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幼儿园、学前教育、幼教或幼儿教育、其他艺术类资格; (6)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 (7)自愿从事所报岗位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有爱心,服从工作安排; (8)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保育员岗位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男性不超过45周岁,女性不超过40周岁; (3)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 (4)擅长学前教育或幼儿教育、音乐、美术、舞蹈、体育专业者优先; (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 (6)自愿从事所报岗位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有爱心,服从工作安排; (7)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食堂工作人员岗位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男性不超过45周岁,女性不超过40周岁; (3)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有健康从业资格证,有学校食堂工作经验者优先; (4)注重个人和公共卫生,能做丰富可口饭菜,会做包子、面包等,食品安全意识强,懂营养搭配,能操作用电炊事设备; (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 (6)自愿从事所报岗位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有爱心,服从工作安排; (7)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保安人员岗位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男性不超过45周岁,女性不超过40周岁; (3)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 (4)能以校为家,勤脚手快,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退伍军人优先; (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 (6)自愿从事所报岗位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有爱心,服从工作安排; (7)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被单位除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在以往公务员招录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的人员; 5.报名开始之日前(2026年8月22日)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人员; 6.被列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人员; 7.报名时仍未取得毕业证书及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证书的人员; 8.吸毒人员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现役军人; 10.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编制外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报名方式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需要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将报名材料交至宣威市板桥街道中心学校,工作人员按照岗位所需条件对报考人员所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核合格后准予报考。 (二)报名时间:2026年8月22日,共1天,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三)报考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宣威市板桥街道中心学校2026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学龄前教育有关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1)(需附上照片); 2.本人亲自签名的《宣威市板桥街道中心学校公开招聘2026年编制外学龄前教育有关辅助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2); 3.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扫描件; 4.本人有效毕业证以及学位证原件扫描件; 5.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及相关证明原件扫描件; 6.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劳动合同或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六、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任何时间和环节不符合本次招聘公告所列条件的考生,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及录(聘)用资格。不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报名资格不合格,取消本次报名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面试 本次招聘由板桥街道中心学校组织面试,每个岗位的有效报名人数须达到1:2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1:2比例的,由招聘工作专班决定是否递减、取消招聘计划或调整开考比例。 (一)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由招聘工作专班组织实施,接受纪委监委和社会的监督。 (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应变沟通能力、岗位匹配度等。面试总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在规定网站上公示。 (三)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报考人员需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参加。 (四)未按要求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八、体检 (一)确定体检人选:依照所报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由宣威市板桥街道中心学校工作人员通知考生体检时间、地点和相关注意事项。 (二)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统一组织到县级及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孕产妇在孕产期可以申请延期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不予录用,因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岗位缺额时,由招聘工作专班决定是否递补及递补相关事项。 (三)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应聘者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应聘者自负。应聘者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五)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录(聘)用。 九、考察 在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参照公务员考察等有关要求进行。出现考察不合格现象时,按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十、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经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在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为保护考生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在招录各环节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不能聘用,按照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聘用 板桥街道中心学校2026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学龄前教育有关辅助人员工作专班汇总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十一、薪资待遇 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工资待遇按3000元/月标准执行。 十二、纪律及监督 (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委监委和社会的监督。 (二)对违反考试纪律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 (三)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回避。 (四)对违反考试纪律规定、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的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和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三、其他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组织或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前培训。 十四、本公告由宣威市板桥街道中心学校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宣威市板桥街道中心学校 0874-7982031 监督电话:宣威市纪委监委派驻宣威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办公室:0874-7123686 附件:宣威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报名表.xls (10.5 KB) 宣威市板桥街道中心学校 2026年8月10日 原始标题:宣威市板桥街道中心学校2026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学龄前教育有关辅助人员公告 信息来源:https://www.xw.gov.cn/gov/pub/description/85921.html 特别提示:本站非人事考试官网,非人才招聘网站,发布的所有公告、公示等信息均来源于公开信息,仅供访客查询方便之用,不做任何岗位推荐或就业担保,所有内容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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