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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砚山县公安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局第三批)

2026-7-28 18:56| 发布者: admin| 查看: 5| 评论: 0|来自: 事业单位招聘网

摘要: 根据《云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规定,为更好地完成新形势下公安工作面临的新任务,结合公安实际,经相关部门批准,砚山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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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云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规定,为更好地完成新形势下公安工作面临的新任务,结合公安实际,经相关部门批准,砚山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说明

  招聘岗位为协助民警开展执法执勤和其他警务活动的警务辅助人员,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砚山县公安局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46名。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砚山县公安局2026年第三批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岗位设置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作风正派、品行端正、责任心强,热爱警务辅助人员工作;

  2.年满18至38周岁(1988年7月24日出生至2008年7月23日出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文化程度及其他要求(详见《砚山县公安局2026年第三批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岗位设置表》);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有良好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残疾、无口吃、无色盲、无重听,无身体裸露部位重大疤痕,体检合格(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标准执行);男性身高不低于1.65米、女性身高1.60米以上;矫正视力不低于4.8,无明显纹身(参照征兵标准执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有良好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二)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2.受过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

  3.因卖淫、嫖娼、赌博、吸毒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4.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因严重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解聘的;

  5.直系亲属、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有明显纹身,身体裸露部位有大面积疤痕(长度大于5厘米)的人员;

  8.曾经从事过或正在辅警岗位上的人员,未经批准离职的;

  9.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已明确不得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同等情况下优先聘用以下人员

  1.烈士、因公(工)牺牲(死亡)民(辅)警的配偶、子女;

  2.退伍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人员或英雄模范;

  4.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

  四、薪酬待遇

  被聘用人员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结合其岗位特点、资历条件等,实行动态调整,包含基本工资、级别工资、考勤工资、绩效工资,缴纳五险,购买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内月平均工资不低于2470元(含个人缴纳五险部分449元),单位缴纳五险部分为1450元,合计3920元,扣缴个人缴纳五险部分后,试用期内实发月平均工资不低于2020元;试用(实习)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照评定层级后确定薪酬标准。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采取报考人到报名点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线上报名。咨询电话:0876-3832058

  (二)报名时间

  2026年7月27日—8月7日

  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周末上班时间:上午:9:00—11:00  下午:3:00—5:00

  (三)报名地点

  砚山县江那镇安平大道1号,县公安局办公大楼511室。

  (四)相关程序

  1、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查询方式

  (1)到报名点咨询;

  (2)微信关注“砚山警方”查看;

  2、报名流程

  报名人到报名点领取《砚山县公安局录用警务辅助人员政治考察表》如实填写并到户籍地派出所签字盖章→持本人相关证件、证明前往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将报名表及本人提供的相关材料交招聘工作人员审核→接受体表检查,测量身高、体重、视力→报名经审核全部通过的,提交报名材料。

  (五)报名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全日制高中学历以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正面白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5张;

  (4)真实完整填写好的《砚山县公安局辅警招聘报名表》、《砚山县公安局辅警招聘诚信承诺书》、《砚山县公安局录用警务辅助人员政治考察表》;

  (5)本人征信报告;

  (6)符合加分的材料。

  (六)资格审查及政审

  砚山县公安局政工室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时考生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资格审查结束后,对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和政审。具体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察和政审相关要求执行。

  资格审查及政审不合格人员不得参加后续招聘环节。

  资格审查及政审合格名单将在“砚山警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六、招考流程

  资格审查结束后,符合报考资格的人员进入笔试及体能测试。资格合格人员名单、地点将在“砚山警方”微信公众号发布,请随时关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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