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等有关规定,新疆乌苏市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0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岗位职责 (一)招聘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岗位所需基本条件、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年满十八周岁以上,三十八周岁及以下;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学历,中共党员优先; 6.具有正常履职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被刑事立案尚未结案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法违纪被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3)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 (5)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相应招聘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成功则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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