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招聘公告由事业单位招聘网 www.sydw.cc 整理发布!更多事业单位招聘信息,请关注微信公众号“事业单位招聘网” ID:sydwcc 天天更新最新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信息! 2017年新疆伊宁县财政系统(财政局会计核算中心)招聘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17年12月27日讯: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治疆方略,进一步加强财政队伍建设,全面助力财政管理工作,经伊宁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伊宁县财政系统(财政局会计核算中心)工作人员。具体事项要求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干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对象 应届(持有毕业证)、历届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均可报名。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遵守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能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无违法违纪行为; (四)报考人员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财会类专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报考人员必须具有会计从业资格或初、中级会计职称; (六)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2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七)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人数其他具体要求详见《2017年伊宁县财政系统(财政局会计核算中心)公开招聘30名工作人员职位表》。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简章、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政审、体检等环节进行。 (一)发布招聘简章 伊宁县人民政府信息网(http://www.xjyn.gov.cn/)、伊宁县党建网(http://www.ynxdj.gov.cn/)、伊宁县零距离微信公众平台、伊宁县电视台公布。 (二)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请将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报名表、个人简历、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资料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报名,报考岗位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须提供证明。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7日至12月31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资格审查:现场审查 4.报 名 费:100元/人 5.报名地点:伊宁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3楼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地 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占20%,各报考专业的理论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占80%,笔试试题均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采取闭卷答题形式; 4.应聘者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入考场,并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四)面试 根据应聘者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围名额,且同为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同入围面试。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地 点:另行通知; 3.成绩计算:面试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入围面试人员须达到规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六)政审 考生填报政审表,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认定。 (七)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所需费用按实收取。 (八)公示 拟聘人员审定后,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聘用及福利待遇 1.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决定后履行正式入职手续。 2.实行合同聘用制。合同期为一年,聘期满,经考核合格,可以续聘并签订续聘合同。新聘用的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县聘专业技术人员的相关标准执行。 3.新聘人员实行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现有违规、违纪及弄虚作假行为及考核不合格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它事项 (一)考生在报名前应认真阅读简章有关要求和招聘岗位的各项条件,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和要求报考。凡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和要求的及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二)考生在填写《报名表》时应认真核实联系电话。招聘考试期间,考生如更换联系电话,务必及时通知报名联系人,并且保持电话畅通,因考生所留联系电话有误或无人接听、停机等其他自身原因影响考生考试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因个人原因影响考试资格的后果自负。 (四)招聘工作自觉接受县纪检、监察机关、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参与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和原则,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规定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若面试、政审、体检等环节产生人员空缺,按上一环节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本《简章》由伊宁县财政局责解释。 (七)联系、监督电话: 联 系 人:姜明辉 沙丽迪娜·乃比 联系电话:0999-4022095 18799480657 0999-4050828 监督电话: 伊宁县纪检委:0999-4022617 伊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0999-40512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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