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市实验学校隶属于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师范大学、浦东新区三方合作共建,是一所集教育、教学、科研为一体的市实验性、示范性学校。学校实行小学、初中、高中十年一贯制弹性学制,其中小学4年,初中3年,高中3年。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结合学校发展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 一、招聘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应届毕业生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学习优良,身心健康。 1.学历学位及专业要求 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 2.各类从业资格要求 (1)须具备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2026届高校毕业生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教师资格证)。 (2)语文学科须持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其他学科为二级乙等及以上;英语学科须持有大学英语六级425分及以上的考试成绩报告单或专业四级及以上合格证书(国外高校毕业生可提供雅思、托福、GRE等证明其外语水平的相关材料)。 (二)社会人员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学习优良,身心健康。 1.学历学位要求 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 2.各类从业资格要求 须具备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3.年龄及职称要求 年龄一般在38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且具有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可放宽到43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师专业技术职称可不作要求:①33周岁及以下(即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②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者。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扫描招聘公告附件中的“报名通道”二维码,根据提示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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