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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固原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45人)

2026-5-8 18:59| 发布者: admin| 查看: 0| 评论: 0

摘要:   为进一步建强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充实基层执勤战备力量,有效提升辖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能力,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 ...
  为进一步建强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充实基层执勤战备力量,有效提升辖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能力,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固原市消防救援支队决定开展2026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计划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45名,分设政府专职队员和消防文员岗位,岗位均分配至本市行政区域执勤站点,具体名额如下:

  政府专职队员岗位(限男性):43名;

  消防文员岗位(不限):2名。

  本次招聘工作由固原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招聘办”)统一组织实施,全程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确保招聘工作规范有序。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志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年龄、专业(技能)及身体、心理条件;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男性,年龄为18周岁(含)以上、26周岁以下,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消防文员招聘性别不限,年龄为18周岁(含)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具备消防救援专业技能和实战经验的特殊专业人才(见附件6),经支队级以上单位批准,年龄可适当放宽,原则上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不超过28周岁,消防文员不超过36周岁;

  5.国家或消防救援队伍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聘用对象

  同等条件下,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不含辞退、开除)、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军人、有1年以上消防救援工作经历的人员。

  (三)不得报考情形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父母及配偶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其他单位开除、辞(劝)退、解聘的;

  9.被列入消防员招录报名系统黑名单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有涉及淫秽、色情、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等文身的;

  12.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相关事宜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料审查相结合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26年4月17日-4月21日(每日9:00-12:00、14:00-17:00),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地点:固原市消防救援支队(原州区雁岭北路1号);

  4.报名程序:通过扫描二维码进行网上报名(见附件1)→线上初审(对于网上报名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工作人员会及时进行反馈)→现场资料审查(携带报名登记表和其他印证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5.咨询电话:0954-2076017、15009643119、18152570279(工作日咨询);官方微信公众号“固原市消防救援支队”,后续招聘各环节通知均通过该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材料和要求

  报考人员需下载填写《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机填后正反面打印,粘贴一寸白底/蓝底免冠彩照,现场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A4规格复印件(携原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审核后退还,复印件不予退还):

  1.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

  2.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材料(含“高中、中专”),岗位相关资格证书、技能证书;

  3.退伍证、立功受奖证书(退役军人、退出消防员提供);

  4.消防救援专业技能和实战经验特殊专业人才年龄放宽的书面申请及相关佐证材料(符合年龄放宽条件者,需提供相关单位工作证明或社保缴纳记录);

  5.个人征信报告(中国人行扫描件或其他行PDF文档)和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户籍地派出所开具或网上申请);

  6.招聘办要求的其他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三)开考比例

  各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对岗位特殊、紧缺专业、学历层次要求高或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按实际报考人数开考。

  (四)准考证发放

  通过网上初审和现场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需在现场签署《招录知情书》,由招聘办统一制发准考证,“准考证”为后续各项考核测试环节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四、考核测试

  考核测试主要包括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笔试、面试,报考人员需持身份证、准考证参加各环节测试。

  (一)体能与岗位适应性测试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含体能测试(1项必考项、其他为选择项,共4项考核)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必考);

  消防文员:仅参加体能测试(3项必考项),不参加岗位适应性测试;

  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实行量化评分(见附件3),单项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则测试评定为不合格。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成绩应当场公布。

  参加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人员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试。对本人或对他人的测试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本测试项目测试情况发生的60分钟内向招聘办提出申诉或举报,招聘办应当场予以受理,逾期不再处理。

  (二)心理测试

  采用消防员招聘心理测查系统开展,测试结果及时告知报考人员,心理测试原则上仅进行1次。

  (三)笔试

  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方式,采取纸笔、闭卷考试形式进行,实行量化评分,分值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内容涵盖时事政治、法律法规、消防业务基础、公文写作、逻辑判断等。在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照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不低于3: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参加面试人员,拟参加面试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在发布招聘公告的公众号进行公示。

  (四)面试

  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做法实施,实行量化评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分值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线者取消招录资格。主要考察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人际沟通、临场应变等岗位适配能力。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人员签字确认。

  (五)总成绩计算

  由笔试和面试成绩按1:1比例计算确定,经公示后组织实施。

  五、政治审查与体格检查

  (一)政治审查

  考察报考人员政治素质、道德品行、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核查了解报考人员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考核测试成绩全部合格的报考人员,招聘办通知填写《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政治考核表》(见附件4),对报考人员开展政治审查。如本人对政治审查结论有异议的,须在被告知政治审查结果的3日内向招聘单位书面提出复核申请,招聘单位应当及时组织复核,复核结论为最终结论。

  (二)体格检查

  由招聘办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公立医院实施,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的,须在被告知体检结果的当日向招聘办书面提出复检申请,招聘办和体检医院均认为有复检必要的,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以通过服用药物或者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报考人员的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

  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与聘用

  本次招聘实行全程淘汰制,资格审查、考核测试、政治审查、体格检查中任有一项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拟聘公示:招聘办根据招聘各环节考核测试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

  聘用办理: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依法与被聘用政府专职消防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订立劳动合同期限原则上为3年。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试用期管理:试用期3个月,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新聘用的有1年以上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消防救援工作经历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不设置试用期(由原工作地县级以上消防救援部门认定)。

  递补与补录:对在考核测试阶段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或因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心理测试不合格出现的空缺,以及因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或不符合聘用条件出现的空缺,可以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核测试均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对公示期满未按时报到,或在试用期间两个月内退出的,可以从公示的考核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补录,此后不再补录。

  七、入职培训与岗位管理

  (一)入职培训

  所有聘用人员均需参加入职培训(集中培训和岗位培训),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培训时间不少于6个月(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3个月),消防文员培训时间不少于1个月(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10天)。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教育、条令法纪教育、队列训练、基础技能训练、业务技能培训、防火监督和灭火救援基础理论学习等,集中培训期满组织进行结训考核。

  (二)岗位分配、试用与备案

  集中培训结训考核结束后,按“专业对口、定岗定位”的原则在固原市行政区域内统一就近分配。政府专职消防员必须服从分配结果。分配后,继续开展聘用人员岗位培训,由用人单位结合岗位职责和工作实际需求组织实施。试用期进一步考察聘用人员的道德品质、敬业态度、工作能力、身体状况、档案材料等是否符合聘用条件。

  试用期满考评合格的,填写《政府专职消防员入职登记表》(见附件5),1个月内由招聘办进行备案;对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集中培训结训考核不合格或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的,招聘单位应当在试用期满前作出解除劳动合同决定,并书面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

  聘用人员在试用期了解到工作要求、岗位需求、管理规定等不符合预期或不能适应消防救援队伍执勤训练要求的,可提出离职请求。

  八、工资待遇与保障

  培训期待遇:入职培训期间发放基本工资,政府专职队员3000元/月、消防文员2000元/月,集中培训期内不缴纳社会保险;因个人原因在培训期内退出的人员按标准缴纳伙食费和被装费。

  正式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并签订劳动合同后,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按标准发放工资、津补贴;统一配发被装,累计工作满1年以上者,享受法定带薪公休假及每年1次免费体检。

  福利与发展:实行24小时驻勤备战模式,每月轮休不少于6天,法定节假日或特殊任务无法轮休的适时补休;综合素质突出者优先推荐入党、选拔为基层管理岗位(副班长、班长等),管理岗位享受岗位津贴;年度表现突出、参与重大救援任务有功者,按规定给予立功、嘉奖等表彰;依法参加工会,享受工会相关待遇,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九、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全程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监督,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辅导培训,未与任何劳务派遣、中介机构合作;

  (二)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回避情形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招聘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应当回避情形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实行回避;

  (三)报考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监督举报电话:0954-2076017(邮箱:gyxfzzzl@163.com)工作日9:00-17:30。

  十、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所有公告、通知均通过“固原市消防救援支队”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报考人员须及时关注,因未关注导致错过相关环节的,后果自负;

  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均需真实有效,留存的联系电话须保持畅通;

  本公告由固原市消防救援支队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网上报名二维码;

  2.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报名登记表;

  3.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

  4.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政治考核表;

  5.政府专职消防员入职登记表(二〇二六年度);

  6.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特殊人才专业目录。

                                 附件二维码


 

  原始标题:固原市消防救援支队2026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信息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msOVcOovcEdGOO650tU11w?scene=1&click_id=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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