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招聘公告由事业单位招聘网 www.sydw.cc 整理发布!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为做好宁东镇2025年公益性岗位就业安置工作,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三)坚持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原则。 二、安置岗位及名额 宁东镇将依据公益性岗位招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安置宁东管委会2025年公益性岗位指标10人。 三、招聘条件 (一)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 公益性岗位安置具有宁东镇户籍或者宁东镇常住居民,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持《就业创业证》和《户口簿》的下列就业困难人员: 1.宁东镇“十三五”劳务易地移民; 2.城镇长期失业人员:指登记失业连续6个月(含6个月)以上的失业人员。 3.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指区内外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院校、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毕业生; 4.零就业家庭人员:指以家庭为单位,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家庭成员均进行了失业登记的人员; 5.残疾人员:指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且持有效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6.部队随军家属:指经军队师(旅)级单位政治机关批准持有随军家属手续,失业的现役军人配偶; 7.复员退伍军人:指已退出现役,失业的退伍军人; 8.失地农民:指具有宁夏户籍,家庭承包地全部被征用或者人均耕地川区在0.5亩以下、山区在0.8亩以下的农民; 9.进城务工人员:指在我区务工6个月以上且在城镇办理了居住证、处于失业状态的进城务工农民; 10.戒毒康复人员:指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的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戒毒康复人员; 11.刑满释放人员:指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的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刑满释放人员; 12.社区矫正人员:指社区矫正期内登记失业的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社区矫正人员; 13.低保家庭人员:指正在享受低保待遇并已进行失业登记的人员。 (二)不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 1.涉嫌违法犯罪或者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调查的; 2.正在履行劳动合同的就业人员; 3.一个就业困难家庭,当期已有1人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 4.从事个体经营的; 5.无就业能力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地点:宁东镇各村(社区); 2.报名时间:2025年4月14日—4月18日; 3.报名要求:此次报名必须由本人持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户口簿》或《居住证暂行条例》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到所属村(社区)填写《宁东管委会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表》。 (二)资格审查 由村(社区)、宁东镇人民政府进行初审,报宁东基地管委会社会事务局复审认定。资格审查通过人数未超过计划安置人数,将不再另行组织面试。 (三)面试 面试采用半结构化方式进行,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由宁东镇综合办公室提前通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宁东镇综合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文件和规程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安置资格,依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五)公示 拟安置人员将在宁东基地管委会官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六)审批和安置 公示无异议后,将拟安置人员名单报宁东基地管委会社会事务局备案后,办理相关手续,安置期限不超过3年。 五、其他事宜 1.本次招聘不收取应聘者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面试通过者,需服从调剂及安排。 3.应聘者应及时关注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ningdong.nx.gov.cn)信息,保持电话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4.应聘者咨询电话:0951-3093611。 5.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宁东管委会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表.xls (18.0 KB) 原始标题:宁东镇2025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信息来源:http://ningdong.nx.gov.cn/xwdt_277/gsgg/202504/t20250410_4877633.html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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