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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宁夏社会主义学院自主招聘教师招聘公告(1人)

2026-5-3 07:42| 发布者: admin| 查看: 1| 评论: 0

摘要: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充实专业技术力量,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政办规发〔2023〕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工作需 ...
本招聘公告由事业单位招聘网 www.sydw.cc 整理发布!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充实专业技术力量,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政办规发〔2023〕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以宁夏社会主义学院党组书记为组长、宁夏社会主义学院党组成员、分管副院长为副组长,办公室、党总支、统战理论教研室和民族宗教理论教研室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宁夏社会主义学院2025年自主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对自主公开招聘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宁夏社会主义学院办公室,负责招聘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二、招聘岗位

  2025年宁夏社会主义学院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1名教师,具体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有关事项详见《宁夏社会主义学院2025年自主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面向全国范围招聘高校毕业博士研究生。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4.具备岗位要求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5.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年6月2日至2007年6月2日之间出生);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仍在惩戒期的;

  5.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仍在记录期的;

  6.宁夏回族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8.现役军人;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方式

  本次自主公开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五、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宁夏公共招聘网(http://www.nxjob.cn/)、宁夏高层次人才工作网(https://gccfw.hrss.nx.gov.cn/nxgccrc/)、宁夏人事考试中心(https://www.nxpta.com/)及宁夏社会主义学院官网(https://www.nxsy.org.cn/)公开发布。

  (二)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5年6月2日9:00(星期一)至2025年8月1日18:00(星期五)。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应聘人员认真填写《宁夏社会主义学院2025年教师岗位应聘报名表》(附件2,需本人手写签字),并将报名表、电子照片(1寸免冠)、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博士学位证书等材料扫描件(姓名+证件名称)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nxshzyxy2025@163.com。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材料的不予受理(以电子邮件标注日期为准)。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应在报名结束后1个月内审核完毕,资格审查工作由宁夏社会主义学院负责。

  1.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在提交完整报名信息1个工作日后,通过查询电子邮箱确认邮件或者电话咨询方式确认资格初审是否通过,未收到回复的请及时拨打咨询电话(0951-5045834)确认报名是否成功。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宁夏社会主义学院在院党总支的监督下进行。组织考试前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现场复审,经复审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考试资格,在资格复审结束时仍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

  (1)应聘人员现场资格复审须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本人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博士学位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博士研究生学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其它佐证材料;2025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的,须出具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及由学校教务或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毕业证明,2025年10月31日前未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2)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身份证即为考试准考证。

  (3)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在宁夏社会主义学院官方网站上公示(https://www.nxsy.org.cn/),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4)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自主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面试

  1.本次自主公开招聘岗位,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经宁夏社会主义学院2025年自主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研究并报招聘方案备案部门审核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2.面试由宁夏社会主义学院组织,面试分为综合能力测试和专业能力测试两部分。其中,综合能力测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对报考岗位的认知;专业能力测试以专题试讲、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等。其中综合能力测试占30分,专业能力测试占70分,面试总分100分,设定最低合格线为60分,未满最低合格线的取消招聘资格。

  3.面试前一周,我院在官方网站(https://www.nxsy.org.cn/)发布面试公告,明确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等,并采取打电话、发短信等方式,将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面试形式通知应聘人员。

  4.面试成绩=综合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如面试成绩相同,由宁夏社会主义学院通过一定方式组织加试。面试成绩按照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5.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当天在学院官方网站(https://www.nxsy.org.cn/)上公布。

  (五)体检

  1.根据考生成绩,由宁夏社会主义学院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工作由宁夏社会主义学院负责组织实施,邀请并接受学院党总支对体检工作进行监督。在公务员录用体检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

  3.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体检项目,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4.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议的,经宁夏社会主义学院2025年自主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同意,可以申请复检1次,复检应安排在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级别的其它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申请复检的,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六)考察

  1.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复审。

  2.考察中发现应聘人员存在本公告中所列不得应聘相关情形的;不具备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政治品德、道德素质方面有不良记录的;其他不宜进入事业单位工作情形的,经宁夏社会主义学院2025年自主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取消聘用资格。

  3.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可暂缓作出考察结论。自暂缓作出考察结论之日起90日内,上述调查或者司法程序仍未终结的,一般应终止招聘程序。必要时,经宁夏社会主义学院2025年自主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可以延长30日。

  (七)公示与聘用

  1.根据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由宁夏社会主义学院2025年自主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学院官方网站(https://www.nxsy.org.cn/)公示7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自治区人社厅审核后,办理招聘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个工作日)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按规定享受自治区现行政策人才待遇,如相关政策调整,根据自治区最新政策执行。

  六、关于岗位递补

  (一)递补情形

  在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以及因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或不符合聘用条件,核实后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应聘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规定依次递补。

  (二)不递补情形

  1.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公示公告发布后至面试结束,出现的空缺面试人员名额不再递补。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聘用批复文件印发之日起,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七、其他事项

  (一)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宁夏社会主义学院2025年自主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自主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相关规定执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招聘单位相关人员、应聘人员在办理公开招聘相关事项时需要回避的,应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要求提出回避。

  (四)应聘人员报名时所留电话应核对准确并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五)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本次招聘名义举办辅导班、设立网站、印制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丁老师0951-5045834

  举报电话:柳老师0951-5049329

  电子邮箱:nxshzyxy2025@163.com

  通讯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长城中路62号

  接受咨询时间为报名期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附件:1.宁夏社会主义学院2025年自主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一览表.docx (17.9 KB)

附件:2.宁夏社会主义学院2025年教师岗位应聘报名表.docx (14.2 KB)

  宁夏社会主义学院

  2025年5月23日

  原始标题:宁夏社会主义学院2025年自主公开招聘教师招聘公告

  信息来源:http://www.nxjob.cn/wcms/nxjob/zdzp/20250523/30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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