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全面实施人才强校战略,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信念坚、业务精、作风正的高素质师资队伍,依据《关于印发大连市事业单位选聘人员和行政机关补充工勤技能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大人社发〔2020〕130号)要求,现公开选聘专职教师。 一、选聘范围 大连市行政区域外党校系统中,现聘为专业技术岗位的事业编制专职教师,且符合选聘岗位要求条件的。 二、选聘岗位 专职教师3名,具体岗位信息详见《中共大连市中山区委党校公开选聘专职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忠诚于马克思主义,热爱党校(行政学校)事业,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党性修养,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扎实,熟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注重调查研究,勇于理论创新,坚持教研与实践相贯通,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与决策咨询能力。 4.学风严谨,品德高尚,学为人师,行为世范,遵规守纪。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录用体检标准。 6.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相关要求,不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 7.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8.具备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和其它条件(附件1)。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24日。 四、选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1.发布公告 本次选聘信息通过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s://www.dlzs.gov.cn)及“中共中山区委党校”微信公众号发布。 2.报名时间 2026年8月24日—2026年9月23日 3.报名要求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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