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连市教育基金会是经辽宁省民政厅批准成立的4A级社会组织,致力于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捐资助教、实施精准助教助学,促进大连市教育事业全面发展。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责 负责基金会会务组织、文字材料撰写、档案管理等日常事务工作,以及相关项目的实施与推进工作。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 2.热爱慈善事业,认同本基金会的宗旨与理念,愿意投身教育慈善相关工作; 3.具备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语言沟通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熟练操作各类办公软件; 4.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有教育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6.综合素质特别优秀的应聘人员,可适当放宽上述条件。 三、工资待遇标准 工资待遇为3000元/月,该金额包含个人应缴纳的五险一金费用;单位将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的单位承担部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自2026年4月8日起,至4月14日17时截止。 2.报名材料: ⑴《大连市教育基金会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 ⑵签字后的《亲属关系承诺书》(附件2); ⑶无犯罪证明(可通过辽事通APP或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开具电子证明); ⑷毕业证书原件扫描件及学信网学历查询页截图。 3.报名方式及要求: 请将上述所有材料的原件扫描后,汇总整理为1个PDF文件,报送至指定邮箱:dledu_xyq@163.com,邮件主题统一以“应聘者姓名”命名,请勿重复发送。 (二)考核 本次招聘岗位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拟聘用人员将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请聘用人员保持关注。 (三)体检 1.拟聘用人员确定后,须严格按照要求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2.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应聘人员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将按面试成绩依次顺延递补。 (四)公示及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和体检结果,经大连市教育基金会理事长办公会研究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并对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入职手续。 (五)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请如实填写和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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