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招聘公告由事业单位招聘网 www.sydw.cc 整理发布!更多事业单位招聘信息,请关注事业单位招聘网微信公众号:公职招聘 ID:ybsydw 每天更新最新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信息! (事业单位招聘网www.sydw.cc)2022年08月31日讯:为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吸引和集聚优秀人才到盘锦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盘锦辽滨经开区”)干事创业,根据《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社厅转发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发〔2011〕9号)、《盘锦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盘人社发〔2013〕17号)等文件规定,盘锦辽滨经开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较强的政治素质,能够认真学习党的政治理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具有较强的改革创新精神,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求真务实;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为人正派、清正廉洁,能够团结同志,具有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 5.具有较强的组织观念,服从领导、听从指挥,能保质保量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岗位条件 1.报名人员年龄需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发布招聘公告当日)。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具体学历要求详见岗位招聘条件(附件1)。 3.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招聘条件(附件1)。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均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开除公职的人员; 5.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严重作弊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解除聘用)未满5年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9.现役军人、以全日制学习形式在读的在校学生; 10.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规定的回避关系的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岗位采取考试考核方式。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需在现场报名前登录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rsj.panjin.gov.cn/13277/)或盘锦辽滨经开区管委会官网(http://ldwxq.panjin.gov.cn)下载并填写《盘锦辽滨经开区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报名时间:2022年9月21日至9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逾期不予办理。 3.报名地点:盘锦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西侧(原市公安局辽东湾分局办公楼一楼大厅) 4.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盘锦辽滨经开区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原件); (2)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或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研究生需一并提供本科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查询的各学历阶段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符合条件的海外院校毕业生,需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 (4)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格式:3.5cm◊5.3cm,413像素◊626像素,300dpi,报名时通过手机微信上传);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6)报考具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应聘者,需提供单位工作证明(须加盖公章)、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 报考者提供材料原件当场审核后返还,复印件上交后不予返还。 5.开考比例: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岗位有效报名人数需达到1:3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1:3比例或无人报考的岗位,将削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且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6.注意事项: (1)考试疫情防控按照盘锦市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2)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考职位,报考者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考生从报名到聘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无效或联络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资格审查 盘锦辽滨经开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要求条件,对报名考生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其他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和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考试和应聘资格。已经被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涉及到违法犯罪的将追究当事人责任。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方可参加考试。笔试成绩公布后,将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招聘网站公布,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领取准考证 现场领取。领取地点为盘锦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具体领取时间和地点以公告的方式在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盘锦辽滨经开区管委会官网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上述网站。 准考证须由考生本人凭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或带照片的户籍证明)领取,不可代领。未按期领取准考证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 (1)笔试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申论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计分公式为: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 (2)笔试的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地点详见考生《准考证》。 (3)分数线确定 笔试阅卷结束后,盘锦辽滨经开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不得参加面试。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笔试成绩通过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盘锦辽滨经开区管委会官网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该网站相关公告。 (4)笔试要求 报名人员应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考生须知要求,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或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准考证参加考试,未按期参加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笔试开始15分钟后,迟到的考生不允许入场。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不允许提前交卷离开考场。 2.面试 (1)参加面试人选的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确定后,按照不高于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选名单。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2)资格复审。面试前,盘锦辽滨经开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参加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对报考人员的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等进行认真核对,防止并查处作弊行为,特别是替考行为。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从笔试成绩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3)面试。主要考察面试入围人员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4)面试要求。参照有关规定,面试入围人员参加面试时,须携带有效证件(准考证、身份证),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参加面试者要按规定时间到达面试考场,迟到者取消其面试资格。对面试时透露本人单位、姓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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