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招聘公告由事业单位招聘网 www.sydw.cc 整理发布!更多事业单位招聘信息,请关注事业单位招聘网微信公众号:公职招聘 ID:ybsydw 每天更新最新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信息! (事业单位招聘网www.sydw.cc)2021年03月02日讯: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精神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有关规定,中共海城市委海城市人民政府信访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6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1日(含)至2003年2月28日(含)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含)以上学历或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的考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0年3月1日(含)以后出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其他条件,详见《中共海城市委海城市人民政府信访局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 7.考生的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专业应相一致(学位是依据证书上的专业授予的),否则不符合报考条件;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以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已取得海城市机关、事业单位公职的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 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二)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考生不准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信息一经审核通过,原则上不允许更改。已参加工作的考生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盖章),并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纠纷由考生自负; 2.考生根据所学专业按专业对口的原则报考。考生辅修的第二学位只有学位证书,没有毕业证书的,不能以辅修第二学位所学的专业报考。具有高校、国家承认学历及学位的双专业毕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其中一个专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可以报考;不限专业的岗位考生可依据其它相应条件报名; 3.在读的非应届硕士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 4.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本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及必要的专业证明材料; 5.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应按公告要求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面试、聘用资格,同时按相关规定处理; 6.考生自开始报名至聘用结束期间,要适时关注海城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aicheng.gov.cn的信息发布,同时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录机关、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和错失网站关注内容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7.本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1:2。对报考招聘岗位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将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调整或取消的岗位将在海城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aicheng.gov.cn公布,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由考生自行改报其他符合招考条件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8.本次招聘笔试与2021年海城市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同步进行,考生不得兼报; 9.在读的应届毕业生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后,须于2021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可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否则不予聘用。 二、报名程序: (一)岗位信息查询: 中共海城市委海城市人民政府信访局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计划招聘6人,具体岗位设置、岗位简介、资格条件等事宜在海城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aicheng.gov.cn发布。 (二)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21年3月1日13:30-16:30; 2021年3月2日-2021年3月3日;每天8:30-16:30(节假日不休息); 3.报名地点:海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4.报名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各一份; (4)《中共海城市委海城市人民政府信访局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一份(考生自行在海城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aicheng.gov.cn下载打印); (5)近期一寸免冠彩照3张。 5.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报名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是否符合报考岗位要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不符合申报岗位要求和弄虚作假者,随时发现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6.考务费:按鞍山市统一标准每名考生收取100元考务费,考生报名时现场缴费。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考生报名时出具有效证件可免交考务费。 未按规定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1.笔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的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2021年3月14日;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成绩查询:考生笔试成绩将在海城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aicheng.gov.cn予以公布。 (二)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设置情况和考试成绩综合评定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按进入面试人选和招聘计划2:1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选。当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情况,并列者一同入选。若某个岗位笔试合格的考生数量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则笔试合格考生全部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选相关事宜将在海城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aicheng.gov.cn予以公布。 (三)面试 1.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以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将在海城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aicheng.gov.cn予以公布; 2.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合格分数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3.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为50%。考生成绩的权重计分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分别保留两位小数)。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各岗位面试合格人员和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医生与进入体检考生有回避关系的,应主动提出回避。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体检医生或考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于体检不合格、不参加体检和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因考生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考核 用人单位按照德才兼备和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主要依据。考核应当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其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 考核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考察人选。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考核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 拟聘用人选在海城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aicheng.gov.cn向社会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公示有疑义的人员,由用人单位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确定为聘用人员的考生,须在聘用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供聘用所需材料,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起始日期以鞍山市人社局备案表日期为准。 八、信息发布及信息查询 在招聘考试过程中,我们将通过海城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aicheng.gov.cn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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