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招聘公告由事业单位招聘网 www.sydw.cc 整理发布!更多事业单位招聘信息,请关注微信公众号“事业单位招聘网” ID:sydwcc 天天更新最新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信息! 2017年锦州市软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选聘营商环境监督员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17年2月18日讯:为深入贯彻《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落实锦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工作部署,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完善监督机制,市软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软环境建设办公室”)拟向全市公开选聘50名营商环境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程序、时间安排及名额分配、申报方式 (一)选聘程序 1.个人自愿向所在行业主管部门申报。 2.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初选。 3.行业主管部门向市软环境建设办公室择优推荐。 4.市软环境建设办公室研究审定后,发布聘任决定。 (二)时间安排 1.2月23日17时前,个人自愿向行业主管部门申报。 2.2月27日17时前,各行业主管部门向市软环境建设办公室推荐初选人选,同时提供两张1寸免冠照片。 (三)名额分配及申报方式 1.市人大代表2人[非职务代表]。申报渠道: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人事任免处,联系电话:2140438。 2.市政协委员2人[非职务委员]。申报渠道:政协锦州市委员会委员联络办公室,联系电话:2133550。 3.工商业联合会及驻锦商会代表各2人。申报渠道:市工商业联合会会员部,联系电话:3860790。 4.媒体代表2人。申报渠道:市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处,联系电话:2189903。 5.工业企业代表10人。申报渠道: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经济运行处,联系电话:3872023。 6.服务业企业代表10人。申报渠道:市商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3872171。 7.建筑业企业代表各10人。申报渠道: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企业管理处,联系电话:2890209。 8.个体工商户代表10人。申报渠道:市个体劳动者协会办公室,联系电话:3858201。 二、选聘条件、监督职责及监督范围、聘任期限 (一)选聘条件 1.政治素质高,敢于坚持原则,有较强的法治观念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愿意承担营商环境监督员职责,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敢于发表意见,热心监督工作。 3.关心并支持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具备开展监督工作的基础素质和身体条件。 (二)监督范围 全市各级党的机关、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基层站(所)及具有公共服务性质的企业及其工作人员等。 (三)聘任期限 聘任期限为1年,自发布聘任决定之日起开始履行职责。 市软环境办公室协调服务处。联系人:黄铎;联系电话:3888905。 锦州市软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2月17日 鸣谢媒体吉林事业单位招聘网www.jLsydw.com文章结束,多谢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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