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的通知》(教师〔202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优师计划”师范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24〕22号)、《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湖北省脱贫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鄂教师〔2021〕3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我省有关县(市)优秀教师定向培养专项计划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鄂教师办〔2022〕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宜昌市教育局拟组织秭归县、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五峰土家族自治县,面向2026届国家和省级“优师计划”师范毕业生开展专项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在我省招收的,与湖北省教育厅签订定向培养协议的2026届国家优师专项计划毕业生(2022年9月入学,以下简称国家“优师计划”师范毕业生)。 (二)湖北师范大学、湖北第二师范学院两所省内师范院校在我省招收的,与宜昌市教育局签订定向培养协议的2026届省优秀教师定向培养专项计划毕业生(2022年9月入学,以下简称省级“优师计划”师范毕业生)。 二、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2026年国家和省级“优师计划”师范毕业生专项招聘计划共10个岗位52人。其中,思政教师7人,数学教师14人,物理教师11人,小学全科教师12人,英语教师3人,化学教师3人,生物教师2人。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宜昌市面向2026届国家和省级“优师计划”师范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三)具体条件 详见《岗位表》。其中《岗位表》中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均以2026年按周年计算,从1月1日起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8周岁及以下,则应为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涉嫌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按规定需回避的对象;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方式。 (一)网络报名:网络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12日16:00,考生需下载《宜昌市面向2026届国家和省级“优师计划”师范毕业生专项招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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