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吸引集聚优秀人才,助推咸宁加快打造武汉都市圈绿色发展重要增长极,根据《关于印发<咸宁市2026年“招硕引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决定面向高校和社会各界公开引进硕士、博士研究生6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引进对象 具备国内普通高校或国外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届、往届毕业生;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2017年后录取,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 (二)资格条件 引进对象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1.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于2026年12月31日前获得相应学位。届时未取得学历学位的取消聘用资格。其他人员须于此次报名截止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 2.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90年7月3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80年7月31日(含)以后出生。 3.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和其他条件。其中,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须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基本条件。 4.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专业分类,参照教育部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设置。对于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境外留学专业和相关相近学科(专业),考生在报名时需提供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有关材料,由用人单位根据职位要求进行审核。对个别年份新增专业可在教育部官网检索 |
|公单招(事业单位招聘网)
( 粤ICP备15060159号 )
GMT+8, 2026-9-16 11:32 , Processed in 0.074474 second(s), 19 queries , Gzip 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