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招聘公告由事业单位招聘网 www.sydw.cc 整理发布!更多事业单位招聘信息,请关注事业单位招聘网微信公众号:公职招聘 ID:gzzp2012 每天更新最新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信息! (事业单位招聘网www.sydw.cc)2023年10月26日讯:因工作需要,经提请黄石市总工会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会协理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会协理员岗位性质 工会协理员是依据《湖北省工会协理员岗位管理办法》由各级总工会依照有关程序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主要在省级以上开发区(工业园区)、乡镇(街道)和基层工会联合会从事工会工作。 二、招聘名额 工会协理员2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政治素质好,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 (二)热爱工会事业,善于做群众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熟悉现代化办公软件操作; (三)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 (四)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纳入招聘范围: 1、因健康原因影响正常工作的; 2、本人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者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3、个人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银行个人征信记录、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等各类个人诚信信息有不良记录的; 4、不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5、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符合招聘录用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30日至11月3日。 2、报名地点:大冶市人事考试院(新冶大道45号社保大楼4楼407室)。 3、联系电话:0714-8729796 4、报名需要提交材料如下: ①《2023年大冶市工会协理员招聘报名信息登记表》1份; ②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为A4规格纸张;原件现场审核后退还报名者);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为A4规格纸张;原件现场审核后退还报名者); ④个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登记照3张; 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⑥获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提供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为A4规格纸张;原件现场审核后退还报名者)。 (二)资格审查 大冶市总工会组织对应聘人员资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考试。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无论在招聘过程的任何环节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发放地点大冶市人事考试院。 1、笔试。笔试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考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报考人数不足,可根据实际情况核减计划人数,并在大冶政府网公示公告。 2、面试。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语言表达、仪容仪表、综合素质和能力。(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5日内公布,并在大冶政府网公示公告。 (四)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如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情况,则笔试成绩高的入选)。体检考察合格后,根据招聘岗位名额,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2、考察工作由大冶市总工会负责组织,考察内容按照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拟定,具体时间由大冶市总工会通知。考察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照该岗位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五)公示公告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天。 (六)聘用管理及待遇 1、公示无异议,报经黄石市总工会批准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三个月,试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批准聘用人员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所聘人员按照我市工会协理员管理相关规定享受薪酬待遇。由大冶市总工会根据工作需要,安排被聘用人员到相应岗位工作,不服从工作安排的,可与其终止用工关系。 3、考生综合成绩一年内有效(从黄石市总工会印发同意录用批复之日开始计算),大冶市工会协理员岗位出现空缺时,报经黄石市总工会同意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征集意愿,履行招聘程序进行替补。 五、组织领导与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由总工会、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凡违反招聘规定,出现降低标准、放宽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实行责任倒查,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总工会负责解释。 大冶市总工会咨询电话:8763298 联系人:黄女士 大冶市总工会 2023年10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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