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加强北林区公安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依据《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以下简称《辅警条例》)等相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类别 本次招聘辅警是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并依法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或者带领下开展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2人,共设置2个招聘岗位,其中岗位1男警务辅助人员26人,岗位2女警务辅助人员16人。相关要求详见《2026年绥化市北林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绥化市北林区户籍,户籍迁入时间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发布公告当日);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4、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35周岁(含)以下,即:2008年4月(含)至1990年4月(含)期间出生,出生日期以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能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辅警工作,能够适应夜班及执行各种勤务;退役军人学历可以放宽到高中或中专学历;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取得时间应当在2026年7月31日前。 6、男辅警身高170厘米及以上,女辅警身高160厘米及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体型匀称、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明显疤痕、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类疾病和其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疾病,双眼矫正后视力在4.8及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解聘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6)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加分政策 按照《绥化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绥公通〔2023〕16号)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笔试成绩加10分: 1、烈士的配偶、子女; 2、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3、因公牺牲辅警的配偶、子女; 4、退役军人; 5、见义勇为人员。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应当在报名时,如实填写加分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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