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招聘公告由事业单位招聘网 www.sydw.cc 整理发布!更多事业单位招聘信息,请关注事业单位招聘网微信公众号:公职招聘 ID:gzzp2012 每天更新最新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信息! (事业单位招聘网www.sydw.cc)2023年05月30日讯:为切实加强我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有效解决基层医疗机构“招人难、留人难”的突出问题,按照《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文件)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相关规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讷河市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讷河市拉哈镇卫生院、讷河市和盛乡卫生院、讷河市二克浅镇卫生院、讷河市六合镇卫生院、讷河市同义镇卫生院、讷河市九井镇卫生院、讷河市龙河镇中心卫生院、讷河市学田镇中心卫生院、讷河市通南镇中心卫生院、讷河市老莱镇中心卫生院、讷河市同心乡卫生院、讷河市孔国乡卫生院、讷河市讷南镇中心卫生院、讷河市长发镇卫生院、讷河市兴旺鄂温克族乡卫生院,为公益一类财政部分补助事业单位。 讷河市雨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讷河市通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讷河市兴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公益一类财政部分补助事业单位。 讷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公益一类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事业单位。 二、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41人,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3年讷河市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2.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文化专业知识、组织协调能力; 3.身体健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符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黑政办明传〔2020〕13号)文件规定的疫情防控一线编外医务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临床医生岗位具备初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其中女性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上考生需具备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养老保险累计缴纳满180个月; 5.年龄、户籍迁入时间、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5月29日(含当日); 6.其他要求详见《2023年讷河市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劳动教养或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过公职的人员; 3.在近三年各类招聘过程中被考试主管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讷河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讷河市乡镇卫生院通过省招医学毕业生方式入职在岗暂未落编人员; 5.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三、实施步骤 本次招聘工作由讷河市人社局和讷河市卫健局共同组织实施,讷河市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12日—6月14日,每天上午9:00—11:30时,下午14:00—17:00时。 2.报名地点:讷河市卫健局415室,咨询电话:0452—8969535。 3.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按以下顺序排序): (1)报名表1份(附件2,须填写2个联系电话); (2)户口簿(首页、本人页)、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3)毕业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符合报考岗位大专以上学历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在有效期内,在学信网下载打印); (5)本人近期2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4张(1张粘在报名表上); (6)符合黑政办发〔2009〕30号和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相关加分政策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在报名表上填注,其中“项目生”须提供省级有效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各级就业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高校毕业生服兵役期满退役的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符合黑政办明传〔2020〕13号文件中的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须在现单位工作满3年且考核合格,并提供所在单位推荐及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材料,疫情防控一线编制外医务人员推荐说明(附件3)。如不能按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考生视为放弃加分政策,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取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 依据《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文件规定,笔试费用为45.00元,于报名时收取。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2)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考时要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不符报考资格、弄虚作假的或有违背相关法律法规报考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问题,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之比不低于1:3,达不到报考比例的,将缩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紧缺、急需岗位经批准,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报考比例; (4)请考生密切关注讷河市卫生健康局微信公众号,招聘考试各环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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