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招聘公告由事业单位招聘网 www.sydw.cc 整理发布!更多事业单位招聘信息,请关注事业单位招聘网微信公众号:公职招聘 ID:gzzp2012 每天更新最新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信息! (事业单位招聘网www.sydw.cc)2023年03月16日讯:根据工作需要,黑龙江省民政厅部分所属事业单位面向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1.黑龙江省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黑龙江省民政档案资料馆),隶属黑龙江省民政厅,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主要职责任务:承担有关民政工作信息的数据采集、处理和传输工作;承担全省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数据库和查询共享平台的建立和维护、经济状况信息的查询和核对工作;受理并开展跨市(地)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查询和综合评估,为地方救助申请家庭认定提供支持;承担全省地名、行政区域界线、涉外婚姻、社会组织及其他民政专业档案资料的接收、收集、保管和利用等工作;承担全省区划、地名、行政区域界线、民政专业档案理论研究、学术交流和档案编研工作;承担全省区划、地名公益性文化展示、展览等工作。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 办公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南直路75号。 2.黑龙江省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隶属黑龙江省民政厅,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主要职责任务:承担省政府委托的涉外收养工作;承担国内收养咨询、评估和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开展未成年人监护体系、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和儿童社会工作可行性路径的调研论证工作;参与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教育和儿童福利机构标准化建设工作。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 办公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南直路75号。 3.黑龙江省社会康复医院(黑龙江省康复辅具服务中心),隶属黑龙江省民政厅,公益二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主要职责任务:为全省民政服务对象、残疾人及其他社会弱势群体患者提供医疗康复和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为全省城乡特困供养老人和低保家庭失能老人提供医养结合供养服务;为全省伤残军人、社会救助对象中的伤残人员提供假肢、矫形器、轮椅车等康复用品装配服务。经费形式为财政部分补助。 办公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南直路75号。 4.黑龙江省社会组织服务中心,隶属黑龙江省民政厅,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主要职责任务:承担由省民政厅登记管理的社会组织的信息查询工作;开展社会组织工作业务培训和交流合作工作;参与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相关事务性工作。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 办公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10号。 5.黑龙江省慈善社工服务中心,隶属黑龙江省民政厅,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主要职责任务:承担慈善公益和社会工作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参与组织国际国内社会捐赠活动,接收、保管捐赠款物;参与搭建慈善公益组织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服务平台;开展慈善公益和社会工作国际国内交流合作。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 办公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10号。 6.黑龙江省民政职业技术学校,隶属黑龙江省民政厅,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主要职责任务:为全省孤儿、残障儿童等困境儿童提供中专层次职业技术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服务。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 办公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南京路435号。 7.黑龙江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隶属黑龙江省民政厅,公益二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主要职责任务:承担全省福利彩票发行和销售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维护等相关工作。经费形式为自收自支。 办公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19号。 8.黑龙江省养老服务中心,隶属黑龙江省民政厅,公益二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主要职责任务:为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相关的心理、法律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和对外交流合作;参与全省养老机构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和等级评定工作。经费形式为财政部分补助。 办公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57号。 9.黑龙江省民福医院,隶属黑龙江省民政厅,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主要职责任务:为全省“三无”精神病患者提供医疗、康复服务;为全省城乡特困供养对象、低保对象、低收入对象中的精神障碍患者提供收养、救治、康复、护理、照料等服务;参与精神疾病防治健康理论研究和宣传教育工作。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 办公地点:海伦市福民路1号。 10.黑龙江省巴彦儿童福利院,黑龙江省民政职业技术学校分支机构,公益一类。主要职责任务:承担全省孤弃儿童和残障儿童的治疗、康复和教育工作。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 办公地点:哈尔滨市巴彦县西集镇光复街。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黑龙江省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黑龙江省民政档案资料馆)招聘工作人员5名。 (二)黑龙江省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招聘工作人员3名。 (三)黑龙江省社会康复医院(黑龙江省康复辅具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8名。 (四)黑龙江省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4名。 (五)黑龙江省慈善社工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4名。 (六)黑龙江省民政职业技术学校招聘工作人员19名。 (七)黑龙江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招聘工作人员3名。 (八)黑龙江省养老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4名。 (九)黑龙江省民福医院招聘工作人员30名。 (十)黑龙江省巴彦儿童福利院招聘工作人员5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黑龙江省民政厅部分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要求详见《计划表》,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3日;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计划表》)。招聘岗位对专业的要求,主要参照《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22版)》等规定。工作经历、取得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等计算日期截至2023年3月。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一致); (五)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面向统招高校毕业生(包括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21年、2022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人员); (七)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存在以下情形者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 (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三)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的人员; (五)依照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不得参加报考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待遇保障 聘用后,按规定享受所聘岗位的相应待遇。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24日9:00-3月28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可登录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点击“公开招聘笔试联考”链接跳转至“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zp.cpta.com.cn),完成注册、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成绩查询等操作。 3.注意事项: (1)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考生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及《计划表》,慎重选择报考岗位。考生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要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真实、准确、完整提交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考生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一致。应届人员原则上在2023年7月31日前获得报名岗位所需求的学历和学位,如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则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录用资格。 (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等群体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具备多个加分条件的,只取一个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享受笔试加分政策的考生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止2023年3月23日。 (4)考生需及时关注报名网站发布的公告,且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相关环节的,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二)网上资格审查。招聘单位于2023年3月24日9:00至3月29日17:00期间对报考申请进行网上审查。报考者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23年3月24日9:00至3月28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3年3月28日17:00以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职位。 应聘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规定缩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特殊情况经研究可适当降低比例。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经本人和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调整到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招聘岗位参加应聘,只能改报1次。报考人员应于3月30日后关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查看报考岗位是否被取消。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应按网上通知要求于3月31日17:00完成改报,未按期完成改报,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三)缴费及打印准考证 1.缴费。按照《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规定,笔试考试收费标准为每名考生90元。考试实行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可于2023年3月24日9:00至3月30日9: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缴费。未按期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2.打印笔试准考证。缴费成功的报考者请于2023年5月4日9:00至5月7日9:0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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