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招聘公告由事业单位招聘网 www.sydw.cc 整理发布!更多事业单位招聘信息,请关注事业单位招聘网微信公众号:公职招聘 ID:ybsydw 每天更新最新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信息! (事业单位招聘网www.sydw.cc)2023年02月25日讯:为促进我区学前教育发展,加强金林幼儿园师资力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会计,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区教育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幼儿教师、会计均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计划事业单位招聘岗位2个,招聘10人。其中:幼儿教师9名,会计1名。 三、招聘对象 1、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6日以后出生)。 2、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信仰坚定。 (二)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专业素养和品行。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专业知识扎实,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五)技工学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同等参加事业单位招聘。 (六)报考幼儿教师岗位人员须具有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1、暂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但已经取得有效期内的《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人员,可持《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考,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2、如受疫情影响不能如期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且笔试或面试成绩单上有标注的,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七)存在以下情况的,不能报考: 1、个人档案造假的; 2、现役军人、武警;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曾受行政处罚的劳动教养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被给予不得报考处理期限内的人员; 8、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9、在读的全国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学生; 10、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成绩公示→政审→体检→试用→聘用 六、报名事项 (一)发布公告 发布公告时间:2023年2月24日-3月6日通过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金林区人民政府网站(/)、关注金林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按照公告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直接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2月27日﹣3月7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地点:金林区教育局二楼综合办公室。 4、报名联系人:高老师,咨询电话:0458-3738411。 5、报名需要提供的材料: (1)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及学信网的学历证明各1份。 (3)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近期同版2寸蓝底免冠照片2张、1寸蓝底免冠照片2张,(2寸贴在报名表上,1寸准考证备用)。 (5)报名时幼儿教师填写《2023年金林区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报名表》;会计填写《2023年金林区公开招聘幼儿园 会计报名表》;报考人员需填写《2023年金林区金林幼儿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6)社会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 (7)符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黑政办明传〔2020〕13号)规定的享受加分政策的报名人员,笔试成绩按政策加分,应在报名时提供有关证明加分材料进行加分确认,逾期不受理。所有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的,视同放弃享受加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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