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招聘公告由事业单位招聘网 www.sydw.cc 整理发布!更多事业单位招聘信息,请关注事业单位招聘网微信公众号:公职招聘 ID:ybsydw 每天更新最新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信息! (事业单位招聘网www.sydw.cc)2022年12月19日讯:按照2022年度“振兴龙江·邀你同行”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安排,为吸引优秀高校毕业生和专业技术人才到宁安就业工作,决定面向社会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0人,具体招聘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宁安市2022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岗位专业设置依据《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附件2)。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岗位面向宁安市行政区划内户籍人员招聘,户籍迁入截止日期为2022年11月5日(以2022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活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为准)。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18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或与岗位相应的中级职称以上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2年12月18日及以后出生); 3.报考人员必须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且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专业要求一致。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相应学历学位认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发放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提供院系开具的《2023届毕业证明》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毕业生取得相应学历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31日;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身体健康; 5.被聘后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6.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其它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以及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因违规违纪被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招聘过程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现役军人,宁安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7.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被辞退或被解除聘用合同未满5年的; 8.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且拒不改正的; 9.按照政策规定,存在需要回避情形岗位的人员; 10.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 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gkzp.renshenet.org.cn/home)、牡丹江人才工作网(http://www.mdjrcgz.gov.cn)、宁安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ningan.gov.cn)和“德信宁安”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用。报考人员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照片和其他所需材料,报名、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打印报名表、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等均通过网络进行。请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牡丹江人才工作网自行完成报名及相关环节。 1.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可在2022年12月19日9:00至2022年12月30日17:00,登录牡丹江人才工作网(www.mdjrcgz.gov.cn),首页点击“网上报名”进行注册、登录,选择宁安市2022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栏目,填报信息后,按要求提交下列材料: ①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②《牡丹江市2022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企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招聘报名表》(附件3) ③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发放相关证书的报考人员须提供院系开具的《2023届毕业证明》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④报考岗位所需要职称(资格)证书及有关材料; ⑤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⑥近期彩色电子版照片(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jpg格式,不超过200k); ⑦在国有企业、宁安市域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以上证件、材料扫描或拍照后,压缩为.zip文件包(标注岗位代码+姓名)上传。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网上报名同步进行,报考人员应及时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因信息缺失或信息填写不完整等因素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说明具体理由、补充填报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查,在规定时限内报考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该比例的,经宁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合并、取消该招聘岗位。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限内改报一次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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