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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黑河北安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22人)

2021-6-23 17:26| 发布者: admin| 查看: 6| 评论: 0|来自: 事业单位招聘网

摘要:   (事业单位招聘网www.sydw.cc)2021年06月23日讯:为满足我市事业单位发展需要,提高人员素质,优化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依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和《关于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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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聘公告由事业单位招聘网 www.sydw.cc 整理发布!更多事业单位招聘信息,请关注事业单位招聘网微信公众号:公职招聘 ID:ybsydw 每天更新最新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信息!

  (事业单位招聘网www.sydw.cc)2021年06月23日讯:为满足我市事业单位发展需要,提高人员素质,优化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依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北安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22名(详见附件)。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本次招聘所有岗位在北安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六)北安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七)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年龄等招聘条件(详见附件);

  (八)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本次招聘部分岗位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过工作单位,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

  (九)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招考,不能列为招聘对象:

  1、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言行的;

  2、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道德败坏,有流氓、赌博、吸毒等不良行为的;

  5、在原工作单位受过党纪政纪处理的,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6、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7、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十)报考市大数据中心各岗位的人员,除上述要求,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招考,不能列为招聘对象:

  1、本人或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参加过邪教组织、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以及带有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或者进行过活动的;

  2、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国(境)外或国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本人与其划不清界限的;

  3、直系血亲或对本人影响较大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4、直系血亲或对本人影响较大的旁系血亲中有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犯罪嫌疑分子或受过刑事处罚的。

  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和《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人员有回避情形的岗位。《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聘用到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负责人和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2021年北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报考申请、照片上传、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准考证打印均通过2021年北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

  联系电话:0456-6426198。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7月6日至7月8日,报名网址:2021年北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系统https://beian2021.ibaoming.net/。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报考人员可在2021年7月6日9:00至7月8日15:00期间登录网站进行网上注册,并按要求提交报考申请、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以下情况可以报名:一是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等的类似情况,可以报名;二是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计划表》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计划表》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应及时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需补充填报信息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补充填报信息后重新提交审查或在规定时限内改报其他岗位。

  (3)缴费确认。报名费每人45元,报考人员在2021年7月6日9:00至7月9日12: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缴费,在网上成功支付考试费用后即视为报名程序结束。

  2、符合政策性加分报考人员现场确认

  符合黑政发〔2009〕30号、黑政办发〔2013〕42号、黑政办明传〔2020〕13号文件要求享受政策性加分的报名人员要进行现场加分确认。加分人员现场确认时间:2021年7月12日,上午:8:30-11:00。现场确认地址: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会议室(北安市深圳路1号)。

  项目生、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以及报考医疗卫生机构岗位的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享受3年内笔试成绩加10分,评为优秀等次的另加2分的政策。报考各乡镇的项目生、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以及报考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岗位的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享受3年内笔试成绩加15分,评为优秀等次的另加2分的政策。属于项目生的提供服务期满证书、协议等佐证材料;属于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的提供退出现役证书、毕业证书;属于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所在地劳动就业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属于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提供现单位工作满3年且考核合格证明,所在单位推荐及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相关证明材料。

  项目生指参加我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其中,“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生包含由我省项目生主管部门招募派遣到省内外参加西部计划志愿服务的人员。

  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指在街道、社区和乡镇站所事业单位设立的公益性岗位。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指高等院校新生、在校生或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其中高等院校新生、在校生服义务兵役期满后需回到原高等院校继续学习并取得毕业证。

  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指疫情防控期间按照政府统一部署、卫生健康部门调派或医疗卫生机构要求,直接参与新冠肺炎防疫和救治一线工作,且与确认或疑似病例直接接触的接诊、筛查、检查、检测、转运、治疗、护理、流行病学调查、医学观察,以及直接进行病例标本采集、病原检测、病理检查、病理解剖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3、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在北安政府门户网站及报名网站进行通知,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网站通知。

  4、注意事项

  (1)报名期间,请广大考生在选择岗位后,尽快完成报名流程。避免在报名时间截止前仓促报名,导致因信息填报不全、不准或资格条件不符等问题错失报考和改报机会。

  (2)请报考人员慎重选择报考岗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资格一经资格审查通过,不能更改。

  (3)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考生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违纪作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及考试秩序,伪造学历证书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笔试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相应资格,不依法执行回避规定及其他不诚信行为的,除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外,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4)报考人员需时刻关注网站发布的通知及公告,且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与招考部门沟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考部门无法联系到报考人员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5)同一岗位缴费成功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应不低于2: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依据人社厅〔2020〕27号文件精神,根据应聘人员报名、专业分布等情况,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成绩合格线。同一岗位缴费成功人数小于招聘计划数的,按1:1比例,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6)本公告中关于年龄、经历等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1日(含当日)。

  (7)留学回国人员2021年7月31日(含当日)前取得国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符合报考相应岗位要求的,可以报考。

  (8)招聘岗位所设专业以黑龙江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为准。

  (9)根据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动态要求,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国家和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并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发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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