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经学校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6年管理助理、教学助理共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 本次共招聘管理助理和教学助理4名。 (一)管理助理 主要协助管理部门、教辅部门处理日常行政事务。 (二)教学助理 主要协助教学部门处理日常教学事务。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责任心强,服务意识好。 3.身心健康,能够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4.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适应能力,能够快速熟悉并掌握岗位所需的工作技能和业务知识。 5.具备一定的创新思维和问题解决能力,能够在工作中积极主动地发现问题并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 6.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用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困难群体毕业生。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包括个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测评、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电子邮箱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15日--7月22日 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岗位报名者取消报名资格。报名者填写《河北开放大学招聘管理助理和教学助理报名表》,并将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扫描件发送至zzrsb@hebnetu.edu.cn,涉及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人员须一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扫描件。 2.资格审查。学校组织人事部依据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由组织人事部通知报考人员。 (二)考试测评 由学校成立招聘工作小组,对资格审核合格人员进行考试测评。考试测评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接到考试测评通知的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考试测评。未按照规定时间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三)考察、体检 各用人单位根据考试测评情况,确定考察及参加体检人选。考察内容包括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廉洁自律情况和政审结论(合格或不合格),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有无犯罪记录证明。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 (四)公示、聘用 拟聘人选在河北开放大学网站(http://www.hebnet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研究决定,并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期及相关待遇 (一)聘用期限 管理助理、教学助理以劳务派遣形式招聘,聘用期限为1年,期满后自动终止。如有需要,双方可协商一致提前解除协议。原则上,每名毕业生仅聘用1次。 (二)相关待遇 1.薪酬待遇:执行石家庄市区最低工资标准(不含保险)。 2.社会保险与福利: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为管理助理和教学助理缴纳社会保险。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办理入职手续或2026年7月31日之前不能按招聘岗位条件提供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的,视为自动放弃入职资格。 (二)本公告由河北开放大学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三)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1-66781080(河北开放大学组织人事部) 监督举报电话:0311-87041654(中共河北开放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河北开放大学组织人事部 王老师 联系电话:0311-66781080 附件:河北开放大学招聘管理助理和教学助理报名表.doc.doc (50.0 KB) 河北开放大学 2026年7月15日 原始标题:河北开放大学2026年公开招聘管理助理、教学助理的公告 信息来源:https://www.hbrc.com.cn/web/article?aid=104170 特别提示:本站非人事考试官网,非人才招聘网站,发布的所有公告、公示等信息均来源于公开信息,仅供访客查询方便之用,不做任何岗位推荐或就业担保,所有内容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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