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增强我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研实力和核心竞争力,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为河北平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引进6名符合发展需要的高学历、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平公正、阳光透明、竞争择优的基本原则。 二、对象条件 (一)引进对象 1.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国(境)外排名500以内知名院校毕业的经教育部认证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 2.自2017年起,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 3.博士研究生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9年4月6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84年4月6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4.报考人员需在2024年4月6日前获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5.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等对引进对象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县市区 主管部门 用人单位 开支渠道 引进数量 学历学位低限 岗位 专业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备注 平乡县 中共河北平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管委会 中共河北平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管委会 全额事业 6 硕士研究生 专技 材料科学与工程类,机械工程类,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国际贸易学专业,英语语言文学专业(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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